什么是概念?

★引子

最近在学习CSS的知识,其中有关BFC的讲解,让我对「概念」二字的认识产生了疑问,比如:「任何事物都有其概念的吗?」「到底什么是概念呢?」「你能讲清楚这个事物是什么吗?」「有些东西是不是根本就讲不清楚的?」……我是不是功力不够,我一直都无法讲清楚一个东西是什么;我是不是功力不够,我一直都存在着顾此失彼的问题。我很难理解几个东西组合起来后所产生的某个效果,这似乎是必然的,可又存在着偶然,而它们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呢?我发现无法继续深入下去了,这就像是到了一个瓶颈一样,而这种状态已经持续很久了。我无法熟视无睹,可又无可奈何!

有么这么一句话:

I know it when I see it

这是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图尔特说的,这是关于「什么是色情?」的回答,翻译过来就是:

我不知道什么是色情,不过,我看了之后,就能知道

色情这个概念是说不清楚的!可是一旦你看到某个具体实例的是时候,你就知道它是不是色情了,你可以判断它是与不是,可却无法定义它是什么。这真得很尴尬啊!

★思维的基本形式

参考这个答案:思维的基本形式

概念、判断、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概念是基石,从概念出发,衍生出判断,而判断又衍生出了推理。按照「细胞是生物体基本的结构和功能单位 」的说法,概念就是细胞,我们的思维就是生物体,这体现了概念是极其重要的,而且是缺一不可的。如果你作为一名21世纪的有为青年,穿越到古代,我想你必定会被古代人当作是疯子。为什么?因为你的讲话很皮啊!

没有概念,你的思维活动就很难继续进行下去了,所以逻辑学要求我们在思维过程中,力求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

一旦概念出了问题,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如错误的判断和推理……

概念有这么两个重要的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注意,我需要注明的是任何概念

◇什么是「内涵」与「外延」?

参考这个:逻辑学中「外延」与「内涵」是什么意思?

之前学过JAVA,所以从面向对象的思想上来说:

内涵就是类的定义,外延就是类的实例

有个答案很简洁:

1、简单说:S是P;

2、譬如,S–苏格拉底–即外延extension,单词前缀ex–涵义很多;

3、人–P–白皮肤,人-前者内涵-connotation后者内涵–白皮肤。

关于内涵增加外延是否一定会减小 ?

反正一般都会减小

如:

「人」这个概念:

按照这个内涵来说:

有两只脚两只手会思考的哺乳动物

你会发现这并不能代表所有人,即存在个例

那么不去纠结人这个概念,而是改为添加人的内涵,如中国人、湖南人、长沙人等等……

那么,人的外延就减少了啊!

◇什么是本质属性?

照搬:本质属性

本质属性是事物的有决定性意义的特有属性。即决定该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而不是别的事物的特有属性。与“非本质属性”相对。 客观事物千差万别,它们各自所具有的不同的性质、特征,都是由其各自所具有的不同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再次阐述:

任何事物都有许多的属性,在事物的诸多属性中,有些属性是某个或某类事物所特有的,决定该事物的本质,使某一事物之所以成为它自己的最低限度,并把这种事物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这种最低限度所包含的性质就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它是事物本质的规定性。

举个例子:

“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是决定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有属性,所以它就成为人的本质属性。要深刻地认识和把握事物、形成有关事物的科学概念,就必须揭示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

有了对「内涵」与「外延」、本质属性的认识后,我尝试着理解这句话:

内涵是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外延是概念所反映的一类对象,这些对象都具有概念的内涵所反映的属性

内涵是水果所反映的橘子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外延是水果所反映的一类对象,如这些橘子、苹果等等啊,都具有水果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

◇概念有哪些种类?

搬照概念的种类有哪些?划分标准是什么

  1. 根据概念所指称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划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如,成年人与未成年人
  2. 根据一个概念外延的大小,即指称的对象的数量不同,划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比如,长江与河流。
  3.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一个不可分割的集合体,划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比如,森林(集合)与树木(非集合)。

关于对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认识:

搬照概念的种类(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与非集合概念相对的,反映由同类分子有机构成的集合体的概念。如:“工人阶级”、“森林”。


这里的相对,我想其意思应该是指互相对立的两个“面”,就像是大和小是相对的,没有大就没有小;美与丑也是相对的,没有美就没有丑。我能否理解成「不是……就是……」,如「不是集合概念,就是非集合概念」,可是这世界存在一种叫「一般」的东西啊!你的胸大吗?一般。你的相貌如何?一般……这里的「相对」就有种随条件而变化的味道,如篮球和排球的比较,排球就是小的,而排球和乒乓球和相比,那就是排球大啊!随着参照物的不同,这个东西的属性也会发生变化啊!

还有一点的就是对有机构成的理解:1+1>2


在某一思维对象领域,思维对象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存在方式 :

一种是同类分子有机结合构成的集合体,另一种是具有相同属性对象组成的类。

而对象集合体与对象类的根本区别是:

集合体的性质,构成集合体的个别对象不必然具有;对象类具有的性质,组成类的个别对象必然具有。

如何区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呢?

这关键在于,在一个确定的语境中,一个确定的命题其所表达的性质是整个集体(或整体)才具有的,还是每一个(任意一个)个体都必然具有的。前者叫集合概念,后者叫非集合概念。

举个栗子:

清华大学学生来自五湖四海 。

这个命题中的“清华大学学生”就是集合概念,因为“来自五湖四海”不是每一个个体具有的属性,只有集体总和才具有。

清华大学的学生都是很优秀的。

在这个命题中,“清华大学学生”是非集合概念,因为“都是很优秀的”,其强调每一个分子都必然具有“优秀的”性质。即:对于任何一个x来说,只要是s,就具有p的属性。

从这两个栗子可以看出:

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是集合概念,也可以是非集合概念。区分是集合还是非集合,其标准在于是否指向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所以,这一点恰恰体现了

集合概念是与非集合概念相对的

有这么一个常见的栗子,这个于我眼中似曾相识:

鲁讯的著作不是一天能读完的,《狂人日记》是鲁迅的著作,因此,《狂人日记》不是一天能读完的。

这个推理存在逻辑错误:

偷换概念

为什么?

命题“鲁讯的著作不是一天能读完的”中,“不是一天能读完的”这一性质并不是每一本鲁迅的著作都具有的性质,只有所有鲁迅的著作加在一起的集体才具备这一性质,因此,这一命题中的“鲁迅的著作”这一概念为集合概念。把一个集体具有的性质看作每一个个体都必然具有,这种错误叫偷换概念。

◇对概念的基本认识

概念有不同的种类,各种概念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关系;概念是通过语词表达的,概念和语词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逻辑学提供的关于概念的基本知识,是我们正确应用概念的必要条件。

◇诡辩手法

存在着这么一类人,他们叫诡辩论者,而他们在概念应用中的诡辩手法主要有:

玩弄语词游戏,利用歧义词、谐音词混淆概念;故意曲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主观地应用概念的灵活性,等等。

关于对诡辩论者的认识:

在宣传中论证一个命题或说明一个问题时,诡辩论者不去如实地、以有力的逻辑力量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而是从主观出发,以片面的、表面的、甚至不相干的一些现象制造虚假的联系、因果关系和主从关系,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为其荒谬的言论制造一种骗人的推理形式。

而所谓的诡辩论指的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