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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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外国散文
人的自我是多层次、多侧面的,文学形式又是多样化的,二者相互作用,就使人分化为多种艺术的形态,每一种形态,都是人的一个层次、一个侧面,同时又是一种假定、一种虚拟、一种想象。散文的多种风格加起来,也只能表现其万一。具体地说,与小说相比,散文所表现的人物内心和外感,相对是单纯的、静态的,而小说所表现的,则是复合的、动态的。
《我有一个梦想》:演讲的现场感和互动共创
关于《我有一个梦想》,不少教案都把教学目标定位在:第一,整体感知全文,把握情感脉络。第二,体会演讲词激情飞扬、极富感召力的语言特点。第三,感受马丁·路德·金为民请命的战斗精神和反对“以暴易暴”的远见卓识。
这样的教案所提出的问题,基本上还是在表面上重复课文。如“我有一个梦想”中的“我”指的是谁?不仅仅是马丁·路德·金个人,而是千千万万的黑人同胞。从一开始演说,作者就说的不是个人,而是全体美国黑人。再如,哪些段落是作者的梦想?这也不是问题,因为文章中有直接、反复的表白。教师提示在18—26自然段有六个“梦想”。再如,哪些段落是他产生这个梦想的原因?答:1—7自然段。接着是,他以怎样的方式来实现这个梦想?答:8—17自然段,非暴力斗争方式。很显然,这样的对话,其实是变相地概括段落大意。因为教师已经把段落大意归纳出来了,学生除了迎合教师的结论以外,根本没有主动提出问题的空间,只能处于被动接受状态。最后,教师据之总结出本文特点:思路新颖、清晰,结尾引人深思、令人振奋,影响深刻。所谓的特点,根本就算不上特点。如果仅仅是这样,这个演讲就不可能上升为美国一百年中划时代的经典。
教师的一系列问题和答案,都是明摆在文章中的,对学生来说并不是问题。要成为真问题,起码是对学生初始感知有所触动,有所冲击,本以为一望而知,实际上可能一无所知的。仅仅从文本表层去作形式逻辑的段落大意划分,不提出突破表层感觉的真问题,是不可能把握情感脉络的。文本是天衣无缝、水乳交融的,而情感的脉络则是潜在的、隐性的。提出问题就是要突破有机的表层,进入深层。问题在哪里?其实就在文本内在的矛盾中。
文本开门见山就提出,一百年前颁布解放黑奴宣言,强调黑人与白人平等自由,于法有据,理所当然,落实应该天经地义,关键词是“一百年前”。第二段把“一百后”强调了四次。黑人仍然在“种族隔离的镣铐和种族歧视的枷锁下”备受压榨。一百年前的理想和一百年后的现实,形成了“骇人听闻”的矛盾。
问题要真实和深邃,就要揭示出潜在的矛盾。情感的脉络隐藏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中。理想的合法性和现实的不合法性,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对于合法性,用了感情非常强烈的定语:“伟大的美国人”“希望之光的硕大灯塔”“结束漫漫长夜禁锢的欢畅黎明”。对于不合法性,也用了情感非常强烈的形容语:“蹒跚于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的枷锁”“物质繁荣瀚海的贫困孤岛”“向隅而泣”“流离漂泊”“骇人听闻”。对比的强烈,表现了情感的强烈,要把握“情感脉络”就得从这里开始。
这是情感脉络的“脉头”。对比的强烈性贯穿于文本后面几段:从“共和国的缔造者”“宪法和独立宣言的辉煌篇章的气壮山河”到“空头支票”,一百年之久,二十五万人之众,兑现支票的可能之微,都为了反复强化情感。
有些教案,感觉到了文本“排山倒海的语言气势对听众的震撼力”,甚至还涉及了“作为演讲词理论性与艺术性、鼓动性与形象性有机结合”,可惜的是,几乎没有一个把“演讲词”的特点落到实处。原因是,几乎毫无例外地把演讲和散文混为一谈,一味“揣摩朗读贯穿教学始终”。
殊不知朗读(包括朗诵)和演讲有根本的区别。演讲和一般朗读的不同在于:第一,演讲者和听众处于同一现场,有交流的现场性,直接性。因而情思必须聚焦,起码要抓住绝大多数听众的注意,即使有百分之十的听众精神不集中,也可能影响到其周围的百分之十,导致现场情绪涣散。效果是立竿见影的,需要现场见机调整,事后不管多高明的修改,脱离了现场也于事无补。第二,演讲者听众的双向互动。朗读(和朗诵)作品的作者和听众在不同现场,是非现场性的,文章是单向传输的。演讲的成功并不完全取决于演讲者,而且取决于听众,氛围是双向共同创造的(详后文)。特别值得提出的是,马丁·路德·金当时所面临的现场,有二十五万人之多。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命运,带着不同的喜怒哀乐前来,演讲在一开头就必须把这些不同的情感统一起来,让他们暂时忘记各自不同的一切,在一个焦点上凝聚起来。不明于此,一味依赖朗读,其实是盲人骑瞎马。
明确了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马丁·路德·金为什么开宗明义,抬出“一个伟大的美国人”,对于二十五万人来说,游行的出发点是林肯纪念堂,点出了这些,就是突出了现场感。显然,他可能还觉得不够感性,接着特别点出了“今天我们就是在他的雕像前集会”,现场感的形象化强化了现场氛围。一些老师感到了演讲的“鼓动性”,却不知鼓动性离不开现场感。美国卡内基演讲术认为,演讲一定要准备,但不能事先完全准备好。事前准备好的,就不是现场的。念讲稿肯定失败,就是因为稿子挡住了眼睛,而眼睛是灵魂的窗子,是现场交流的重要通道,把唯一的窗子关上,一些随大流而来的消极分子肯定就会注意力涣散,控制不住消极听众的注意力,会造成会场的骚动。把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演讲的思想焦点上来还不够,更重要的是集中到所有的人有目共睹的感觉上来(林肯塑像)。有了这种共同的感觉,思想才可能凝聚起来,构成热烈的,甚至狂热的氛围,产生鼓动性的效果。许多教案都强调要把握演说的“情感脉络”,却忽略了情感的特点,所谓情动于衷,所谓感动、激动,关键都在于动,就是情感从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而鼓动性和煽动性,都是动,指的是情感从低到高,达到顶点,叫做高潮。
鼓动性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正面的,如开头对林肯的赞扬,二是负面的,也就是接着而来的“空头支票”,这是很尖锐的,用了相当口语化的词汇(bad check),是很粗率的,在美国开空头支票就是没有诚信,是很不名誉的做法。但是,他指出这张神圣的支票是林肯开的,而百年来美国政府使之变为“空头”。从这个暗喻再引申出第二个暗喻——“资金不足”,把百年来的美国政府暗喻为破产的银行,这在美国是相当严峻的指斥。这就叫做鼓动性,甚至是煽动性,但用了相当文雅的书面语(insufficient funds),在修辞上把委婉和尖锐结合了起来。这就把鼓动性、煽动性适当节制了,接着,顺理成章地引出了正面的暗喻:“决不相信正义的银行会破产。”又把现行政府和百年政府作了区分,你的银行是“正义的”,而且有着“巨大的机会宝库”,应该是不会破产的。本来开头已经说过,诺言不可信,但那是过去,而现在,我们还是相信你们,支票会兑现的。接下去,情绪化的语言转化为第一个结论,这个结论可谓大笔浓墨,用了几个复合的句组,从正面说要提醒美国现在是“非常紧迫的时候”,从反面说,不能冷静下来,搞渐进主义的等待。然后用三个相当华丽的比喻,甚至动用上帝的名义来形容这个紧迫性。不但如此,而且带着警告性的严厉,漠视迫切性和“低估黑人的决心”的后果,“对美国来说,将是致命伤”。
1963年并不意味着斗争的结束,而是开始。有人希望,黑人只要撒撒气就会满足;如果国家安之若素,毫无反应,这些人必会大失所望的。黑人得不到公民的权利,美国就不可能有安宁或平静;正义的光明的一天不到来,叛乱的旋风就将继续动摇这个国家的基础。
把“叛乱”这样的字眼拿出来,那就意味着是暴力,就意味着动摇美国根基。这样思想和情感的脉络就达到了第一个高潮。
许多教案都强调了这篇演讲中“非暴力”思想的伟大,但没有看到,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不是绝对的,它和暴力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转化。看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理解马丁·路德·金“非暴力”思想的深刻。事实上,马丁·路德·金在策略上有精致的考虑。这次大游行,乃是对两个月前肯尼迪当局提出的“自由民权法案”进行群众性的支持,事前他和其他黑人领袖决策:演说要尽可能保持平和克制(to keep their speeches calm),避免挑动“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或者“公民抗命”情绪,故在语言上回避了他在1960年对美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NAACP)以《黑人和美国人的梦》为题的演说中的一些尖锐语言,如“显而易见,白人优越主义分子践踏了这个梦,而我们的联邦政府以其冷漠和虚伪表现出对这个梦的惊惶失措,从而背叛了这项正义的事业”。尽管如此,联邦调查局(FBI)还是把他当作“美国最主要的敌人”。而另一方面,在当时的黑人群体中,具有相当明显的暴力倾向。就在他这篇演说发表引起轰动之后,激进的黑人领袖马尔克姆·X(Malcolm X)还谴责他的演说“太妥协了”“光是听到压迫者和愤怒的革命者光着脚在睡莲叶子垫上,念着福音,弹着吉他,唱着‘我有一个梦想’”。正是因为这样,马丁·路德·金特别提醒,在斗争过程中,不能容许“抗议蜕变为暴力行动”,不能“为了满足对自由的渴望而抱着敌对和仇恨之杯痛饮”。还原到历史语境中去,就不难看出马丁·路德·金的智慧:在极端的暴力反抗和极端的反动压制思潮中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策略。这种平衡的睿智就在于不能以全部白人为敌,而是把广大白人争取到自己这边来:
但是我们却不能因此而不信任所有的白人。因为我们的许多白人兄弟已经认识到,他们的命运与我们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他们今天参加游行集会就是明证;他们的自由与我们的自由是息息相关的。我们不能单独行动。
但是,这种策略仅仅是政治性质的,马丁·路德·金不满足于此,而将之提升到精神的崇高上去:“必须永远举止得体,纪律严明”,应该“升华到以精神力量对付物质力量的崇高境界中去”。
严格从文本分析,和情感的第一个高潮相比,这里出现了一个转折,不再是激情的强烈鼓动,而是相对冷静和理性了。应该说,这是情感脉络的一个起伏变化。
在情感的脉头,他向林肯致敬,但是却没有采取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说的风格。林肯的风格是简洁、朴实,通篇都是平静的陈述,只在最重要的结论部分用了排比,却不是词采华赡的句子的排比,而是没有并列形容词的介词结构(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可以说精炼到不能再精炼的程度,孙中山将之传神地翻译成并列的句子“民有、民治、民享”。林肯的演讲之所以能够这样平静,是因为现场情况的不同。南北战争胜券在握,林肯的演说发表在为双方战死者安葬的典礼上,聆听者怀着哀悼的深思。而马丁·路德·金面对的是群情愤激的人群。诺言一百年来未曾兑现,人们拒绝冷静下来,不能忍受渐进主义的等待。故他在理性的转折以后,仍然采用了激情和华彩的语句进行鼓动。这种鼓动,很快变成了抒情,而抒情的逻辑只能是极端的,情感的分量是在排比句中叠加的,实际上让抒情变成了煽动:“只要密西西比仍然有一个黑人不能参加选举,只要纽约有一个黑人认为他投票无济于事,我们就绝不会满足。不!我们现在并不满足,我们将来也不满足。”他还特别点明南方黑人聚居的密西西比、阿拉巴马、南卡罗来纳、佐治亚、路易斯安那,北方城市中的贫民区,但不管那里黑人的遭遇多么悲惨,也不能陷入绝望。说到这里,他回到六年前他的《黑人和美国人的梦》中去:“我仍然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深深扎根于美国的梦想之中。”这时候,一个黑人歌手马哈丽亚·杰克森(Mahalia Jackson)大喊一声:“把我们的梦想告诉他们。”
在这个歌手的激发下,马丁·路德·金离开了他事前准备好的讲稿,即兴发挥起来,所用的完全是个人化的抒情语言:
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
我今天有一个梦想。
我梦想有一天,阿拉巴马州能够有所转变,尽管该州州长现在仍然满口异议,反对联邦法令,但有朝一日,那里的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携手并进。
我今天有一个梦想。
我梦想有一天,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圣光披露,满照人间。
这就是我们的希望。我怀着这种信念回到南方。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将能从绝望之岭劈出一块希望之石。有了这个信念,我们将能把这个国家刺耳的争吵声,改变成为一支洋溢手足之情的优美交响曲。
“我有一个梦想”不但变成了当场整个演说中最能激动听众的语言,而且变成了从那以后最著名的格言。在1999年对美国学人公共演讲的民意测验中,成为20世纪最佳演说决定因素的,不是那些华丽的形容词和排比句,而是这样平常的口语。成为日后家喻户晓的格言,效果是如此惊人。这究竟是为什么?
首先,这不是一句平常的话语,它来自《圣经》的一个典故,出自其中的《依赛亚书》:“我有一个梦想: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由于《圣经》的神圣性,又非常符合他牧师的身份,这句话就带上了传播上帝神圣福音的意味,基督教国家的广大群众自然喜闻乐见。
其次,这样的发挥,不是事前准备的,而是现场即兴的,不是单向传达,而是双向互动中生成、共创的,不是演讲者个人的智慧,而是演讲主体和听众主体智慧的遇合和建构。听众在这里,就不是被动的听者,也是主动的参与者和创造者,这种互动生成氛围,恰恰是演讲氛围达到水乳交融共创效果的表现,不管什么样的朗读,根本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氛围,演讲者和听众打成一片,社会地位、文化背景和命运的差距并没有改变,但在现场群众统一的感情交融中,心理距离缩短了,达到浑然一体的程度,不但是演讲者与听众的双向交融,而且是二十几万人之间的交融,实际上是三维交融,情感强度等于原来的三次方,达到某种狂热的程度。此时,演讲者就获得了最大的自由,不管说什么,都会引起全体狂热的反应。马丁·路德·金以惠特曼式的排比,以乐观的狂想,把听众的情绪推向狂热的高潮:
让自由之声响彻每个山冈。如果美国要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这个梦想必须实现。让自由之声从新罕布什尔州的巍峨峰巅响起来!让自由之声从纽约州的崇山峻岭响起来!让自由之声从宾夕法尼亚州阿勒格尼山的顶峰响起来!让自由之声从科罗拉多州冰雪覆盖的落基山响起来!让自由之声从加利福尼亚州蜿蜒的群峰响起来!不仅如此,还要让自由之声从佐治亚州的石岭响起来!让自由之声从田纳西州的瞭望山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密西西比的每一座丘陵响起来!
让自由之声从每一片山坡响起来!
当我们让自由之声响起,让自由之声从每一个大小村庄、每一个州和每一个城市响起来时,我们将能够加速这一天的到来,那时,上帝的所有儿女,黑人和白人,犹太教徒和非犹太教徒,耶稣教徒和天主教徒,都将手携手,合唱一首古老的黑人灵歌:“终于自由啦!终于自由啦!感谢全能的上帝,我们终于自由啦!”
如果以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衡量,或者用一般散文准则来评判,这样宣泄式的排比,可能成为空洞的滥情,有挥霍语言之嫌,但是现场心心相印的氛围,演讲者和听众,听众与听众,三方互相鼓舞,使每个人都成为了情绪的俘虏,汇入心理完全没有距离、情感完全没有区别的海洋。这就构成了情感脉络的最高潮。
许多教案之所以失败,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不懂散文与演说,不懂朗读与演讲的基本区别,以致造成朗读的泛滥。就是对“情绪脉络”有自发的感觉者,真正到了情绪起伏的关键,由于在理论上缺乏自觉却感而不觉,缺乏理性的分析,自发的朗读,不能不给人一种虚假的感觉。
《论读书》:典型的英国随笔小品
本文是培根一篇著名的文章。从文体来说,不像文学散文,因为它没有什么形象性的语言,通篇都是发议论。但又不像一般的议论文,因为作者虽然发表了许多见解,但并没有像一般议论文那样进行论证。文章就是讲述自己的看法,也没有引用什么经典来加强自己论点的可信度。整篇文章的风格很轻松,很随意。在欧洲,这属于随笔(essay)一类。本文是培根一本集子中的一篇,这本集子中,有一系列文章,都是用“of”开头的。如Of Truth(真理),Of Death(死亡),Of Love(爱),Of Envy(妒忌),Of Boldness(勇敢),Of Nobility(高贵),等等。这类文章在中国,可以归入小品。小品散文中的见解,可以是一得之见,可以是某种偏见。在随笔中,就更是如此了。
从题目上来看,就很明显。原文是“Of Studies”,从字面上来看,就是“关于读书”。翻译成“论读书”,并不一定很妥当。这个Studies,本来意思很丰富,与本文内容相关的至少就有这样两点:“The act or process of studying”“The pursuit of knowledge,as by reading,observation,or research”。大抵是指求知、学习研究的过程,其中包括阅读、观察、研究。不知道最初是什么人把它译成“读书”,而且还堂而皇之地加上一个“论”,给人一种“论文”的预期。其实统观全文,并不是什么论文。但是,大都是谈阅读的。也许就是这个缘故,“论读书”就被认可了。但是,认可归认可,其中可能引起的混淆,还是要注意。西方的经典作品,往往带着西方的文化特点,从译介学的角度来说,有许多是不可翻译的。因为与中国的文化传统缺乏对称的语汇,所以对译文,尤其在中学语文教学中,不能苛求。这里仅举一例,原文:“Their chief use for delight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for ornament,is in discourse;and for ability,is in the judg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何新的译文是:“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处世行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才干。”而英国文学方面的权威王佐良的译文是:
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
何新的译文,还利用了王佐良的许多成果,尚且差别如此。一般说来,王佐良的译文更受推崇。因为培根的文章,从英文的表达方式来说,比较古雅,精炼异常。在风格上,王佐良的译文更接近于原作。有人这样分析:“将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译为‘独处幽居’,是极为恰当传神的,很好地表达了原文的意念,即远离官场,不理庶务,离群索居,悠闲自得的境界。实际上是‘个人拥有一个私人的空间,置身其中以得到自由和安闲’。”中学课本中有这样的译文:“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们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智慧在于书本之外。这是技艺,不体验就学不到。”而王佐良的译文则是:
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
北师大版语文课本上的译文,把观察(observation)译成了体验,是引申义。观察当然要有内在的体悟,但是,培根是提倡以观察代替权威原理演绎的大师,观察是他的斟酌范畴,任意忽略,是不够妥当的。
培根的文章处处都是自己的判断,并没有多少论证,但是仍然相当吸引人。原因在于他的见解比较深刻。这种深刻,有他的哲学基础。如:
求知可以改进人性,而经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学问虽能指引方向,但往往流于浅泛,必须依靠经验才能扎下根基。
这里把求知阅读和经验两个方面的互补说得相当警策。一方面,培根非常强调读书的重要性(“可以改进人性”),批评不重视学习的人为“狡诈者”,说那些把知识用来炫耀自己的人是装腔作势(“吹嘘炫耀”);另一方面,他又指出迷信书本是“呆子”,是“愚鲁者”。他特别强调“不可过于迷信书本”,书本如果不和经验结合,就可能“浅泛”,也就是肤浅。经验才是知识的“根基”。培根的所谓“经验”,是相对于书本而言,并不单纯指过去已有的经验,更重要的是指导未来的实践:
聪明者则运用学问。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智慧在于书本之外。这是技艺,不体验就学不到。
王佐良的译文是:
唯明智之士用读书,然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
这可是培根思想的精华。培根是一个伟大的经验主义思想家,他的思想核心就是不迷信书本权威,他把亲身的观察和归纳当作科学发展途径。“培根尖锐地批判了中世纪经院哲学,认为经院哲学和神学严重地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主张要全面改造人类的知识,使整个学术文化从经院哲学中解放出来,实现伟大的复兴。他认为,科学必须追求自然界事物的原因和规律。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以感官经验为依据。他提出了唯物主义经验论的原则,认为知识和观念起源于感性世界,感觉经验是一切知识的源泉。要获得自然的科学知识,就必须把认识建筑在感觉经验的基础上。他还提出了经验归纳法,主张以实验和观察材料为基础,经过分析、比较、选择、排斥,最后得出正确的结论。” [1]
培根重视第一手经验的原则,在当时的反基督教经院哲学有很大的进步意义,就是在今天,也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他反对读死书的“呆子”,反对迷信书本,主张用经验来改进知识,和我们今天强调的研究性学习有相通之处。不过他的“研究”,不是从书本到书本的研究,而是把研究贯穿到实践、科学实验中去。这一点很值得我们重视。
培根的文章是随笔体,并不是严格的学术论文,因而头绪比较纷繁,论点很多,纷至沓来,内在的逻辑层次性不是很强。但是不难归纳出,培根认为阅读的功能有二:首先是为了“寻找真理”,而寻找真理就不能光凭阅读。其次是“改进人性”“塑造人的性格”。不仅如此,人的“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总的说来,他说得相当深刻,但是有时也说得比较机械。他说,每一门学问,都有一种心理治疗功能,正如“打球有利于腰背,射箭可扩胸利肺”一样,思维不集中的人,只要学习数学,不善于推理的人,只要学习法律案例,就能立竿见影。这种种说法,都比较粗糙。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又好像倾向于书本万能,显然把书本的重要性估计得太高了,似乎忽略了如何运用书,如何把书本与自身的观察和体验结合起来。文章隐含的这种矛盾,显示了培根作为经验主义的理论家,存在历史的局限性。
文章中许多说法,都有特殊的针对性。例如,把读书作为高谈阔论的资本(装饰),是当年英国上流社会的风气。又如“为挑剔辩驳去读书”,是对英国经院神学、繁琐哲学从概念到概念、在概念中钻牛角尖的学风的批评。有一些说法,行文比较随意,并不太严密。如:“孤独寂寞时,读书可以消遣。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处世行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才干。”这样机械地划分读书的功能,不一定经得起推敲。为什么消遣一定要在孤独寂寞时?在忙乱不堪之间,甚至在高考临近时,就不能读些“闲书”来调节神经、消遣一番?知识为什么只有在高谈阔论时才有“装饰”(王佐良译作“傅彩”,文采的意思)作用?写作的时候,就不起作用了?类似的还有:“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道德(王佐良译为‘伦理’)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把学科的功能作这样绝对的分割,难免捉襟见肘。读史使人明智,也许不错,难道读哲学就不能使人明智?读史就一定不像读哲学那样使人深刻?读诗使人聪慧,是不是每一个人读诗都会变得聪慧起来?有没有人沉浸在诗的想象世界里,变得不通人情世故,甚至变得傻头傻脑呢?这些都是可以推敲的。
培根的文章,权威性很高。其权威性的来由,一是在哲学史和科学史上的贡献,二是他的语言简练古雅。一般的读者,没有科学史和哲学史方面的知识背景,读起来,并不一定能真正感到其好处。不能阅读原文,也很难体会到培根文风的精炼。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应该适当地提供一些背景知识和少量原文,激发思考。
《论逆境》:说明性的议论文
这是一篇论说文,论点比较单纯:只有战胜逆境才能成功。和一般的议论文不同,本文在作者提出论点以后,并没有进行全面深入地论证,只是对论点作了多方面的阐释和说明。
论说文最忌因袭他人现成的观念,贵在作者独创的观点。以此标准衡量,本文的论点确系出自作者的深思熟虑,以其深邃性和警策性来启发读者。但是作者阐释说明的过程中,所用语言又多出自他人。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被引用了两次,其中之一还是模仿古希腊哲学流派的。下面又引用了古代诗人对大力士和盗火者的描述。
一方面以说自己的话为贵,另一方面又抬出古人来,这不是矛盾吗?这的确是个矛盾。但这样的矛盾又是不得已的,是人类思维的局限性造成的。
说话为文,应该表述自己的思想,而不是他人的思想,但事实上对普通人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要把自己的所感所思转化为语言是很困难的,一般人根本不能胜任,只有大师才能完全独立形成自己的观念,用自己的语言表述。一般人在思考的时候,并不能凭空思考和表述,常常是借助权威思想和流行的观念加以生发。所以,在文章中要说明一个观念,不能完全指望自己的思考。要求每个人都只能从自己的思考中形成观念,那是空想。人类早已习惯了在公认权威的思想基础上积累、发展自己的思想。
正是因为这样,在写文章的时候,要说明或者论证自己的论点,常用的办法就是引用名言。虽然名言并不一定绝对可靠,但总比一己所述具有更大的可信性。
在本文中,培根就用了这个办法。不过培根用得很小心,他所引用的内容经典性很强,也得到了公认,可疑的东西比较少。从这里可以领悟出一个道理,为了让自己的观念得到读者接受,比较讨巧的办法是先用经典性、权威性的话语把论点肯定下来。当然,权威的名言也不是绝对可靠,也要进行分析,这是更加深刻的问题,这里暂且不谈。
有了名人名言,论点就多少有了可信性,但并不能以此为满足。对论点进行了初步的说明后,还要加以深化。
为了对自己的论点作深入说明,培根引用了神话。从大力士和盗火者的故事中引申出一个道理来:血肉之躯是轻舟,而人生是波涛汹涌的大海,人们面临凶险的、不顺利的境况是难免的。这里值得欣赏的是,原来的神话故事中,并不直接具有这样的意思,这个意思是培根引申出来的。这就是论说的基本功了。引用名人名言,有时会直接和自己的论点对口,有时则不一定,这时就需要把名人名言加以引申,使之在逻辑上与自己的论点衔接。培根在这里引申出“轻舟”和波涛翻滚的大海对立,是为了和自己的论点“逆境所需要的是坚忍”贯通起来。
从说明方法上来看,作者在这里用的是类比法。从逻辑学上来说,类比不能进行真正的论证。但类比却能生动地说明论点,使之带上感性色彩,有时还能带上情趣和理趣。例如“失败乃成功之母”,把失败与成功比喻为母亲和儿子的关系,强调失败是转化为成功的唯一条件,这从理论上说,无疑是把坏事转化为好事的复杂条件简单化了,光是从经验看,这也是经不起推敲的,但这样的说法却富于情趣和理趣。下面一句表现得更为明显:
一切幸福都并非没有烦恼,而一切逆境也决非没有希望。
这是拿幸福和烦恼的对立统一去类比逆境和希望的必然转化。从逻辑上来说,这不能说是一种充分的论证,因为很明显,这里的论断太绝对了。要说明“一切的逆境都有希望”这样一个普遍性的概括,要经过多方面的论证,才有一定的可信度,可是这里只用了一个类比。虽然不充分,但是却很警策。这是因为,这里的类比具有一种格言的形式,有着一种对精神力量的强调,形式上又给人一种科学规律和定理一样的感觉。本文最后是两个比喻,其功能并不是在理论上深化,而是在感觉上形容和渲染,使抽象论点带上形象的可感性。第一个比喻是这样的:
最美的刺绣,是以明丽的花朵映衬于暗淡的背景,而绝不是以暗淡的花朵映衬于明丽的背景。
暗淡的背景,与逆境有关,而明丽的背景,则与顺境有关。明丽的花朵(也就是人的精神品质),只可能为暗淡的逆境所反衬,而用明丽的顺境衬托暗淡的花朵(精神)是不可取的。这个类比,有西方古典散文所特有的曲折,并不一定能很快引起中国青少年的领悟,这是需要有一点耐心等待的。后面的比喻更加精致一些:
人的美德犹如名贵的香料,在烈火焚烧中会散发出最浓郁的芳香。
把看不见的品德形象化,一般是通过视觉,让它看得见;但是在这里,却通过嗅觉,让它闻得到。这本来已经是相当鲜明了,但是作者似乎意犹未尽,又加了一个相当特别的点题之句来点出自己的结论:
正如恶劣的品质可以在幸福中暴露一样,最美好的品质也正是在逆境中被显示的。
从手法上说,这仍然是一个类比,但是一正一反,点到主题(逆境)上来显得很机智,智慧的趣味就在其中了。
《海燕》:象征性的豪迈颂歌
在《海燕》中“海燕”本身就是象征。象征和比喻都是增强表达形象性的艺术手段,表面上看差不多,但是实际上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说:
“暴风雨中的海燕正像 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喻体像本体,这是明喻。
“暴风雨中的海燕就是 革命家的精神。”——喻体是本体,这是暗喻。
不论是明喻或暗喻,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出现了本体。而在《海燕》中,虽然读者感到这是在影射革命家的大无畏精神,但就是没有出现“革命家精神”的字眼。全文从头到尾都是在描绘海燕在暴风雨中翱翔,其中的思想和意味,全由读者去想象。喻体单独出现,这就是象征的特点。
海燕的形象内涵,有以下几点值得分析:
第一,它被安置在大海与天空之间,这为豪迈的情感提供了辽阔无垠的空间。
第二,在天空与海面之间,有乌云和海浪,这意味着危机和凶险。
第三,海燕在这样充满凶险的空间中,从天上到海上,不但其运动的幅度极大,而且极其迅猛,暗示海燕具有强劲的力量。
第四,海燕像黑色的闪电,而不像一般革命文学中所常见的红色。黑色在西方,本来是和丧服联系在一起的。用黑色来表现革命,说明高尔基敢冒旧世界之大不韪,即使被视为恐怖也无所谓。同时他把黑色和闪电联系在一起,又赋予其光明的性质,比喻比较新颖,有点“陌生化”的效果,但是又不牵强。原本黑色和闪电是矛盾的,但是在俄语里,“Буревестник ”(海燕)这个词,包含着“Буря ”(暴风雨)和“Вест ”(光)的词根,是个复合词,因而不论在内涵上,还是在语言上,都相当统一。
第五,这种矛盾因为海燕的叫喊声,在对立中展开。一方面是乌云从海燕的叫喊声中听到了欢乐,另一方面是海鸥、海鸭、企鹅听到了恐惧。从这里,读者可以看得出来,海燕象征着呼唤革命高潮到来的革命战士。而海鸥、企鹅、海鸭共同的特点,是对革命高潮到来的恐惧。海鸥、企鹅、海鸭以弱者的姿态出现,这种弱者不仅是躯体上的衰弱者,而且是精神的侏儒,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衬托海燕作为强者的精神力度。
有了这样的对比,本文的思想和形象的脉络就比较清晰了。但是意象和情绪还远远谈不上丰富。为了让形象和思想在丰富中深化,高尔基把海燕的意象和它的背景意象在几个方面都进行了派生。这种派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系列:
一是从海燕的飞翔派生出了海燕的歌唱,这就点题了,因为俄语的原文标题就是《海燕》。从“歌唱”派生出大笑、高叫、与狂风争辩、发出胜利的预言。
二是从海燕的心情(最初是高傲)派生出了欢乐、自由,从雷声的震怒里听出了困乏。
三是从暴风雨派生出了海浪、狂风,巨浪被摔成尘雾和水沫,乌云像青色的火焰在无底的大海上燃烧,金箭似的闪电,火蛇,怒吼的大海。
所有这一切集合起来,就顺理成章地引出了最后的呼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情绪、思想都在这个焦点上凝聚,意象的派生系列也得到有机统一。
最后说明一点,《海燕》在俄语原作中是一部作品的片段,且是诗体的,虽不押韵,但用的是重—轻—重—轻的格律。中国的译文将其译为散文,只能从思想上去体悟,其韵律的铿锵则完全丧失了。
《寂寞》:情理交融的“寂寞”之美
《寂寞》是美国作家梭罗长篇散文《瓦尔登湖》中的一节,全文表现寂寞之美,表面上看类似我国的抒情散文,不过与我国现当代流行的抒情散文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我们的抒情散文往往和景物、人物的描绘联系在一起,甚至以景物和人物为主体。而这篇文章所表现出来的美国式的,或者可以说西欧抒情散文的一种风格,并不是以景物和人物为基础,而是以自我的感受、想象和沉思为基础。这种散文,是一种西方流行的随笔体(eassy),在抒情中带着很强的智性,它的感性依着思绪的自由联想为序。没有连续景观的空间展示,也没有以叙事为线索的时空连续性,文章的展开完全依赖作者的思绪,在联想的自由展示中也不乏抒情,这种抒情并不是我们习惯了的情景交融,而是情理交融的。
从内容来说,这一篇的特点是写寂寞之美。一般说来,人们(尤其是青少年)都倾向于喜欢热闹而不会喜欢寂寞。对于热闹的美好,我们可能有比较多的体会,对于孤独寂寞的美好,体会可能就比较少。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就营造了一种“独处的妙处”。在平日里,他爱群居也爱独处,但当他一个人来到月下的荷塘的时候,就觉得有一种“自由”,白天里一定要说的话、一定要做的事,都可以不想不做,摆脱了作为家长、父亲、儿子、丈夫的职责和压力,就很自由。一个人背着手踱着,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于是平日里,本来十分幽僻的荷塘,小煤屑路,白天很少人走,夜晚有点怕人的地方,突然充满了诗的意境。
然而梭罗这一篇所写的寂寞之美,不像朱自清那样,依着清华园一角的景观程序展开,而是按着西方人的文化观念,对大自然、宗教、上帝的思索和联想展示的。
在文章的开头一段,作者并没有直接写“寂寞”,而是渲染“宁静”,从两个方面来渲染:先是从客观方面,也就是从对大自然的感觉方面来表现,从听觉出发,牛蛙的鸣叫,夜鹰的乐音,这些声音都是比较细微的,能感觉到这样的声音,说明自然环境相当宁静(虽然在他的想象中,在不可知的远方,有不宁静的动物)。其次,从主体心情方面来渲染,为自己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而感到喜悦。
在作者心目中,寂寞的原初感受是大自然和自我的双重宁静。这里的宁静,显而易见是一个人独享的。没有其他人的参与,也就没有干扰,才有一种“自由”感,才有“喜悦”感。接着写发现有人来过了,没有遇到,但留下了嗅觉和视觉的痕迹。这里有一点值得注意,在这样一个独处的地方,有朋自远方来而错过,居然没有任何遗憾。这是从反面衬托出在寂寞中的怡然自得。下面一段说,一个人占据了这么大的空间,最近的邻居在一英里之外。这里,作者第一次提出关键词“寂寞”。作者的任务,当然不仅仅是提出这个概念,而是在深思中随想,把它想得美好:
可以说,我有我自己的太阳、月亮和星星。我有一个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小世界。从没有一个人在晚上经过我的屋子,或叩我的门,我仿佛是人类中的第一个人或最后一个人。
这几句显然充满了诗意。诗意从何而来呢?来自逻辑的极端,就是把孤独强调到极端。一个人不可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说有自己的太阳、月亮和星星,突出了自己在这个小世界里,是唯一的生命。说自己是人类中的第一个人,或者是最后一个人,就是强调没有见到过第二个人。在这样的感觉中,寂寞并不可怕。把“世界留给黑夜和我”,意思是哪怕在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了黑夜,这种寂寞也是美好的。这是寂寞的第一层意思。
文章往下发展,寂寞的内涵既是情感的美,又是智性的深刻。寂寞本来的意味是孤独,但作者在“寂寞”中引申出另一个从属的观念——“伴侣”。寂寞本来是没有伴侣的,但文章却说这个伴侣就是大自然。只要与大自然混为一体,大自然就是伴侣。要注意的是,“伴侣”这个词的内涵在这里发生了变异。“伴侣”本来指有生命的人,这里却变成了大自然。这是词义的转化,好像不太准确,但恰恰是在这种转化中,突出了把大自然当作有生命的对象来看待的情感,风可以成为音乐,四季的变换,可以具有“友爱”的性质。时时刻刻感受到“和大自然做伴是如此甜蜜,如此受惠”。作家还把这种友爱的感觉和人类的邻居相比较,觉得这比之邻近的村民,更富有人性。
寂寞的第二层意思是,大自然的友爱比之人类的邻近更富有人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作家的意图,是歌颂大自然的美好胜过人类的友爱。这就使情智交融由之而深化了。
接下去,作家对寂寞又进一步引申出一个派生的性质来——“思想”。从宇宙宏观的角度考虑寂寞的思想:
人们常常对我说:“我想在你那儿住着,一定很寂寞,总是要跟人们接近一下的吧,特别在下雨下雪的日子和夜晚。”我喉咙痒痒地直想这样回答,——我们居住的整个地球,在宇宙之中不过是一个小点。那边一颗星星,我们的天文仪器还无法测量出它有多么大呢,你想想它上面的两个相距最远的居民又能有多远的距离呢?我怎会觉得寂寞?我们的地球难道不在银河之中?……我已经发现了,无论两条腿怎样努力也不能使两颗心灵更加接近。
作家强调说,人们并不一定喜欢人造的车站、邮局、酒吧、会场、学校,只喜欢那“生命的不竭之源的大自然”。把话说得这么绝对,从一般理性上说,这似乎有点强词夺理,但这里是在抒情,感情越是强烈,就越是片面,就越是与理性的全面性相矛盾。为了强调大自然的美好和诗意,就把人类的友好交往说得毫无重要性。这种绝对化的强调,其趣味不但属于情趣范畴,而且带着智慧。这种智慧,带着作为基督徒的作者对大自然和上帝创造一切的理念。这就是作家提供的关于“寂寞”的第三个层次,寂寞因为激发“思想”而美。
应该说,作家的思想是深邃的。他在寂寞中思考自我,对自我进行了解剖,发现了自我实际上具有“双重人格”:
因此,我能够远远地看自己犹如看别人一样……我总能意识到我的一部分在从旁批评我。好像它不是我的一部分,只是一个旁观者,并不分担我的经验,而是注意到它;正如他并不是你,他也不能是我。
这些话有些难懂,但也正是欧美随笔体散文的思绪功能发挥到极致的地方。其实意思是说,只有在孤独寂寞时,人才有自我审视的可能,才有严峻反思的可能,只有在反思中,才有思想,以想象中理想化的自我来分析实际中的自我。体验着这种“双重人格”, 实际上是双重自我的体验,寂寞就不是寂寞,孤独就不是孤独,而是享受着自己孤独。这个观念,是全文的关键,也是理解的难点,同时也是随笔体散文最深刻的特点。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下面的文章了。
正是因为寂寞能产生思想,所以他才说,别人很难和他做邻居,交朋友。正是因为寂寞能够激起思想,作家才“爱孤独”,体验到寂寞“有益于健康”,“是最好的同伴”。这一点无疑是作家思想的焦点,这就使得随笔进入了以思辨为主的高度,但在作家看来还不够充分,接下去采取了两个方法来丰富这种观念。
从社交方面来表现。不但从工作中,而且从它与人的交往对比中,来表现寂寞和思想的关系:“侧身在人群之中,大概比独处室内,格外寂寞。”这是一种把矛盾强化加以对比的手法,强调的是思想,寂寞和身体与同伴的距离无关,即使与同伴没有距离,只有没有思想的空间,那就仍然是寂寞的;而孤身独处,却是思想自由的条件,可以是不寂寞的。
从感性生活中表现。把孤独寂寞向相反方面转化的观念,从日常的感性经验中得到证明:“真正勤学的学生,在剑桥学院最拥挤的蜂房内,寂寞得像沙漠上的一个托钵僧一样。”这是相当强烈、尖锐的思想,由于采取了英语中矛盾修辞的方法而显得精彩。
为了把这种观念在感性上加以丰富,作家举出农夫的生活加以对比:
农夫可以一整天独个儿在田地上,在森林中工作,耕地或砍伐,却不觉得寂寞,因为他有工作;可是到晚上,他回到家里,却不能独自在室内沉思,而必须到“看得见他那里的人”的地方去消遣一下,照他的想法,是用以补偿他一天的寂寞;因此他很奇怪,为什么学生们能整日整夜坐在室内不觉得无聊与“忧郁”;可是他不明白虽然学生在室内,却在他的田地上工作,在他的森林中采伐,像农夫在田地或森林中一样。
这几句也比较艰深。前面讲农夫在田地里劳动而不感到寂寞,是因为他有“工作”,而“晚上回到家里,却不能独自在室内沉思”。言外之意,就是如果他能够独自在室内沉思,他就不寂寞了。但是,前面已经讲过了,他在劳作的时候,因为有“工作”,就不寂寞了。回家以后,是不是寂寞呢?按前面作家提出的,寂寞之所以成为最好的同伴,是因为在沉思中能够激发思想。而农夫只要有工作,就不寂寞了。而回到家里,他却不能独自沉思,按作家的原则,他应该是寂寞的,但他却在与朋友的社交中,获得了对“一天寂寞的补偿”。不能不指出,作家在这里犯了一个自相矛盾的错误,因为前面已经指出了,农夫在劳作中,并不感到寂寞,这里,又冒出来一个对“一天寂寞的补偿”。作家的意思其实是农夫不懂得孤独、寂寞的美好,偏偏要到熟人中去找寻交往。
从这里可以明显地感到,作家的寂寞,有一种贵族化的倾向。这也许是今天的青少年难以理解的原因之一。难以理解的原因之二,是作家所采取的西方随笔体裁,以思绪纷纭见长,但也带来一种局限,那就是不讲构思的精巧,不讲章法,不够节制,有时意脉不够单纯与统一,有时失之芜杂,枝蔓过多,导致题旨的局部转移。
在本文中,繁杂的枝蔓并非个别。早在前文中,就有一些地方显露出这样的缺点。如前面作家提起一个赶着一对牛去城市的“市民同胞”。这个同胞的出现,不过是为了问他为什么远离“这么多人生的乐趣”,孤独地与大自然亲近。他回答说:“我确信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这句话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深刻和独特之处,为这个平淡的际遇,用两百字的篇幅是不够精练的。
又如说自己如何热爱寂寞,很少有人来瓦尔登湖,偶尔有钓鱼的人,钓到的只是黑夜而已。这一情景,当然可能与他的热爱寂寞有关,但同时也可以说明,这些人即使钓不到鱼,钓到的只是黑夜,也乐此不疲。以中国散文强调意脉的结构精巧、留有余地、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准则衡量,这与作家的感情特点并没有密切、深刻的关系,完全是可有可无的。类似的情况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还有:
我曾经听说过,有人迷路在森林里,倒在一棵树下,饿得慌,又累得要命,由于体力不济,病态的想象力让他看到了周围有许多奇怪的幻象,他以为它们都是真的。同样,在躯体和灵魂都很健康有力的时候,我们可以不断地从类似的,但更正常、更自然的社会得到鼓舞,从而发现我们是不寂寞的。
这个垂死的人,从幻想得到鼓舞,说明什么问题呢?他的孤独,因为有幻想作伴,变得不寂寞了。这样的文字以中国散文的凝练要求来说,显得有些芜杂。但是西方的长篇随笔体、絮语体的散文,篇幅是不受节制的,这种带着擦边性质的素材,也被随笔的随意性带了进来。这就增加了阅读的负担,使读者的注意力游移。更为明显的是在后面,讲述了一个老年移民,让作家心里充满了“交际的喜悦”。还有一个老太太,住在近处,对作家讲了许多寓言、故事,作家对之赞赏不已。也许作家的意图是用这两个人说明在离群索居的情况下,也能享受到交际的愉悦。但是,作家在前面曾说:
试想工厂中的女工——永远不能独自生活,甚至做梦也难于孤独。如一英里只住一个人,像我这儿,那要好得多。人的价值不在他的皮肤上,所以我们不必要去碰皮肤。
作家所赞赏的这两个人,并不住在一英里以外,和他们交往,为什么“是不寂寞的”,而那个农夫回家以后,去找到“看得见他那里的人”那里去,为什么这样的交往就是“廉价”的,“没有获得新的有人会的东西”的呢?作家和这两个老人的交往,也许是获得了新的有价值的东西了,但人际的这种交往,是不是和前面把“寂寞”和“孤独”当成“伴侣”,当成“同伴”发生矛盾呢?
诸如此类,对于作家来说,用抒情的笔调极化逻辑,是可以讲得通的。但从艺术上来说,意脉清晰度的降低,对感染力的影响是消极的。
至于最后一段,讲大自然的蔬菜、植物、水、空气,都是人类得以健康的补品,这是对大自然的赞美,脱离了寂寞的意脉,即使用了一系列希腊神话的典故加以美化和诗化,但是这种美化和诗化,并不是寂寞所特有的,主题已经明显地转移,寂寞之美的意脉已经中断,主题受到严重的干扰。这可能就是随笔体太依赖自由联想造成的某种不足吧。
《乞丐》:物质的无助与精神的周济
首先要明确的是,《乞丐》这篇文章不是小说,也不是一般的散文。一般的散文,往往以写实为主,而这一篇,明显是虚拟的,文体应该属于散文诗。因为屠格涅夫是一个贵族,他身上一点值钱的东西都不带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其次,在现实生活中,乞丐也不可能像文章中的乞丐那样,高贵到把精神看得比物质更为重要。这一切都说明,这篇文章中的乞丐是理想化了的,而作品中的“我”,也是被作者放置在一个理想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中,人物之间精神交流很顺畅,没有障碍。
文章强调的第一对矛盾是:一方面乞丐极端贫困,“缠着破烂的衣服,浑身污秽的脓疮……贫穷把这个可怜的生物弄成了这样一副可怕的丑相”,而且极端可怜,极端令人同情,手是“浮肿的”,“哀求一点施舍”。一方面是自己却意外地没有带任何东西,不能给予帮助。
文章强调的第二对矛盾是“乞丐还在等着……他伸出来的手微微地颤动”,而“我慌张起来,很不好意思”。这意味着矛盾激化了。“我”只好表示歉意,握住乞丐的手。这种歉意是比较特殊的,第一,把乞丐称作“兄弟”。这说明,他把乞丐看作是平等的同胞。第二,握手则更是把平等的观念化为行为。前面描写过,这是一个“浑身污秽的脓疮”的乞丐,而那只手又是“浮肿的、又红又脏的”。和这样的人握手,就意味着超越了现实生活中对乞丐施舍的惯例。这种行为并不是随意的、自由的,而是应该的、必需的。无物可施舍,不仅不能心安理得,而且要道歉,并请求原谅,好像自己有什么过失似的。
这样作品中的“我”就把读者带进了一种理想化、诗化的境界。这不是世俗的、物质的、实用的境界,而是超越了世俗情感的审美境界。难得的是,乞丐也握住了“我”的手。这就是说,这个乞丐也同样进入了这样理想化的高度。二者在精神上沟通了。
文章到此本来是可以结束了。但是作家并没有满足,他让乞丐接着“我”的话头,反过来称呼“我”为“兄弟”。互称“兄弟”的呼应,把文章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当然这种高度中,可能有基督教的宗教意味:在上帝面前一切人都是平等的。这还不算,作家又让乞丐把话说得更加彻底:“兄弟,我谢谢你这个——这也是周济啊,兄弟。”这里的关键词是“周济”。本来“周济”是指物质上的给予,是实用性的。而这里,乞丐却把这个词义转化为超越物质的纯粹精神的心意。情感上的心意,和物质上的周济,具有同样的价值。读者不难看出,这里的乞丐是一个理想化、诗化的乞丐。这和《孔乙己》《范进中举》中的各色人等相比,一个是物质性的、实用的、势利的,而另一个则是精神的、不实用的、高贵的。可以说,完全是两个世界。
贫富不完全是由个人自己决定的,这一切显示,文章还不仅仅是诗化的散文,而且具有一定的哲理意义。严格意义上说,是一篇散文诗。因为,第一,这里的人物是象征性的,而象征不同于比喻,比喻有本体和喻体,而象征只有一个统一的意象,其功能兼具本体和喻体。第二,一般抒情散文主要是抒情,而散文诗则具有哲理意义。这一点请参阅本书论述鲁迅《风筝》一文的有关部分。
《为什么有贫穷和富裕》:层层深入推动论点发展
这是一篇议论文。和三要素(论点、论据、论证)的议论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三要素的议论文,是先有现成的论点,然后去选择与之一致的材料来论证,而这篇议论文则重在立论,并不是先有一个毋庸置疑的论点,而是不断去探索论点,发展论点,最后得出结论。同时还明确指出,这个论点,不一定是真理的终点,还有许多探讨的余地。全部文章就是一个层层推进,不断排除可能产生的片面和谬误,确立论点的过程。论证也不是一次性的,往往是刚刚论证了一个局部论点,又提出一个与论证不一致的现象,迫使论点再调整。因而,这种模式的特点,就是一个不断提出问题,不断分析问题,从而深化论点的过程。
这篇议论文是给青少年看的。本来议论文和讲究感性的小说、诗歌不同,是讲道理的,道理总是抽象的。对青少年来说,抽象的道理,总是比较枯燥的。作者在立意上,则尽可能把抽象的道理讲得富有感性。为了让青少年看得懂,作者从与孩子贴近的生活经验开始。
文章开头第一段是个引题,先从讲感性经验开始。这些经验也都是孩子的经验,讲的是上学坐车、衣着、玩具等。从孩子的生活经验讲起,有助于拉近作者和读者在感性认知上的距离。但这种感性经验又包含着向理性观念上升的可能。作者有意做了个对比:买得起和买不起。从这个对比,就引申出了抽象的穷和富的观念。这里的抽象概念不是孤立的、零散的,而是成对的——穷和富。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算是一个论点。不过这个论点并不是结论,而是为了导向最后结论的初步论点。结论就是这么由作者一步一步推演出来的。正因如此,在推演的每一个阶段,论点都在不断变化中深化。开头阶段的初步论点的任务,就是为方便地引申出结论提供推导的基础。下面从生活经验归纳出来的第二个抽象观念:贫穷和富裕差异的根源。这就进一步抽象化了,上升到经济学科的课题。作者说经济学就是研究财富是如何获得的,又是如何分配的。这个说法,作者可能觉得对于青少年来说有些抽象,太艰深了,于是他在后面又换了一种说法:“为什么有贫穷和富裕?”
作者在这里,提出了表面上很平常、很感性,实际上又很深刻的问题,是经济学的根本问题。先提出问题,然后逐步地和读者对话,层层深入地加以分析,这不但是循循善诱的文章风格,而且是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
提出问题,是很重要的。首先,不能提得突兀生硬,要提得婉转有致,循循善诱。作者在这里很有耐心,在篇幅上不惜笔墨。从第一自然段到第四自然段,足足八百多字。其次,要提得深刻。从感性到理性,从经验到抽象,用的是感性语言,可是社会财富的获得和分配,又蕴含着经济学理论的基本范畴。
接下来(第五段),作者亮出论点来了:
一个人是贫穷还是富裕,这首先是一件碰运气的事情。
这个论点的特点,一是新颖,二是提得尖锐,有意突出和读者日常经验、常识的矛盾。在一般人看来,人的富裕与否与其才能、聪明才智有关,是竞争力的体现,具有必然性,而作者却说这是碰运气的,具有偶然性。
提出了这样一个突出的论点之后,文章换了一种方法再加以论证。从几个方面来阐明:
第一,不同的地区和家庭贫富程度是悬殊的,而人们出生在什么地方和家庭,纯粹是偶然的事情。
第二,各个地区,自然条件和社会状况也大不相同。人们既能继承财富,也能继承贫穷。
第三,就是有非凡天赋的人,若在落后的地区,也不能得到充分发展。
第四,教育质量,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机遇。良好的教育,则决定了日后收入的高低。而这一点恰恰不是偶然的,然而,这个必然,是由你偶然出生的地方或家庭决定的,因而归根到底,还是碰运气的。
从这里可以看出,作者是从宏观的角度来证明自己的论点。论点得到阐明以后,好像论述应该结束了。然而,作者把论点进一步深化了。如何深化呢?进一步提出问题。
首先收入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出卖劳动力,二是生产资料,三是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一些人由于种种原因(疾病,缺乏自我约束力、意志力,吸毒等)而收入甚微。另一些人虽然没有这些缺点,也有技术,但是找不到工作,失业了,因而十分艰难。作者用最后一种情况作为文章的过渡,引出了一个观念:
也许你们以为,这是不公正的。在这方面我只能同意你们的看法。但是可惜这种状况几乎无法改变——我们的世界就是不公正的,就是这么回事。……在好几千年里,人类一直没有发明可以公平分配财富、不让产生穷人的经济制度。
这是作者在本文中,第二次提出自己的观点。这个问题提得比第一个观念(“人们的富裕与贫困,主要是碰运气”)更加新颖,更加深刻。值得重视的是,这不但是个观点,而且是个问题。由此,作者进一步提出:如何解决这种不公平呢?请注意,这时的写法,不是提出论点,而是先提出问题,然后引导读者一起分析其中包含的矛盾,进行推理,提出多种可能的论点。
第一种是市场经济。接着就对市场经济进行通俗的分析。一方面是,市场经济体制“运转良好”,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又能使生产者赚到钱,这是它的优越性。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就是有“效率”。但是这样太过抽象,作者没有提到“效率”这个术语,只用通俗的“运转良好”一笔带过。接下去就提出,它也有缺点,或者叫做“消极面”,那就是并不对所有的人都“公正”。市场经济的消极性,是和他的优越性(效率)联系在一起的。这本是相当艰深的经济学理论问题,但作者没有从概念到概念地分析这一对矛盾,而是着重说消极性,因为这有利于向下一个论点过渡。这段说明,很感性而且简明:
某些工人受雇于某一个工业部门,他们很有事业心,很勤奋。然而,如果这个工业部门,由于整个制度中的某个原因而破产了,他们便失去其工作岗位。这是不公正的,可是这样的事一再发生。这是市场经济的消极面。
接着,作者以儿童的思路进一步推理:换一个制度,计划经济制度会如何?其好处是全社会“共同决定社会财富的分配”。但是这个制度在苏联实行了70年以后却崩溃了,这就是计划经济的消极面了。下面是因果分析,原因有二:一是,这种经济模式不能让劳动和利益直接相关。没有利益的刺激,就没有强有力的动力。原因是什么呢?作者说:“不管这多么可悲,我相信,这就是人的本性。”二是,中央官僚机构的工作人员既没有切身利益的推动,也不可能得到充分的信息。这样的计划经济,就转化为无计划经济。
在这样分析的基础上,作者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论点:
尽管市场经济有着种种缺点,这仍然还是迄今人类所想出来的最好的经济制度。
这是在分析比较了两种体制的优点和缺点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当然是比较全面的,应该是最后的结论了。文章到这里结束,也无不可。但文章的深刻性,往往和它的层次有关,层次越多,往往也就越深刻。从哲学上来说,分析是不可穷尽的。到了文章最后,作者对这个制度的分析还没有停止。作者指出,市场经济是一场战斗,人们互相竞争,就意味着有输家和赢家——富人和穷人。这样分析,又回到文章开头提出的问题,不过,现在已经是在新高度上重新研究这个问题了。
在这以前,谈的是市场经济本身的力量和规律。而政府、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已经失败了。这时,作者又进一步提出了新的论点,主张市场之外的政府有责任,它应该“设法使穷人不至于太穷”“税收用以确保让穷人的日子不至于太难过”。
这样的论点,就把市场经济的消极性和政府的调节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市场经济的消极性降低到一定的限度。这还不是最后的结论,作者又提出了一个问题:政策税收要有调节的限度,调节得过火,就会出现绝对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现象,将使人们不努力奋斗,市场经济的优越“效率”不复存在。
这才是文章的最后结论。市场经济有效率,但不太公平;计划经济表面公平,但没有效率。把二者的优越性结合起来,用政府的税收政策来抑制市场经济的消极性,但是要有限度,否则会破坏效率。由此可见,这个结论是很丰富的,同时,各个部分之间又是有机的,一环扣一环的。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作者作为一个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一个理论家论述的严密,又可以看到,作为一个学者,逻辑推理的从容不迫。从这样的文章中,我们更可以看到议论文层层推进的思维模式,比那种先有论点,后加论证的模式要深邃得多。不要忙着先把结论硬塞给读者,而是把它放在最后,用层层深化的办法不断提出问题,从容不迫地进行推理。把这种层层深入的推理模式深深印在心里,如果在写作时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写作议论文就可能从简单走向深刻。
文章到这里,结论已经得出,应该是结束了罢。可是,作者又写了一段。本来是探讨为什么有穷人和富人,结论却是世界是不公正的。而这种不公正的原因,在于人类是自私的。换句话说,人性并不是大公无私的。这是作者对市场经济之所以有效率的最后阐明。说到这里,这本来是一篇理论性的文章结尾,却以一段抒情来结束:
我们人类是自私的,我们首先想到我们自己,以后也许会想到别人。当我用我的道德标准来衡量我自己的生活方式时,这种情况就特别地引起我的注意。我看到人们开着豪华轿车,建造奢华的住宅,而那里却有许多人还很穷很穷,这让我感到悲哀。但是我必须承认,我自己同样也有一幢相当可爱的住宅和一辆相当大的轿车。我一再想,假如我不富裕,我恐怕不会介意这种事情。但是在这一点上,我对自己并不完全有把握。
本来是理性地分析市场经济和人类心理根源,这是科学。但是作者却联系到自己,说明人类是自私的。那么,作为一再设想追求公平的诺贝尔奖金的获得者如何呢?也不见得不自私。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没有这样直说,而是说得非常委婉,非常有修养。他设想自己是穷人,看到如今自己没有的豪华轿车、住宅时,有什么感觉。本来他可以说,也会感到愤愤不平的。但那样就太不委婉了,他说,他一再想自己不会介意人家有住宅、轿车,但对自己没有把握。这是多么优雅的抒情啊!既有自我批判,又很有绅士风度。
《一个人需要多少土地》:人性贪婪的批判
这是一则寓言。有曲折的情节,有人物的心理,有突变的因果,但为什么不是小说呢?因为如果是小说,人物就应该有个性,有个人的特殊性。本篇虽然有情节和人物,但这个人物有没有个性呢?
我们来看看这个人物的心理线索,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 起初,他很贫困。他辛勤劳动,养家糊口,却没有自己的土地。他的目标是有自己的土地。
- 他尽了最大的努力,终于买到了五十公顷土地。他买地的目的,是维持自家的生计。“如果没有自己的土地,生活根本无从谈起。”
- 他变得小康以后,对生活得更好的前景“充满了渴望”,于是他搬迁到一个新地方,“生活比以前强了十倍”。但是他并不就此满足,他想拥有更多的土地。他开始变得有点贪婪了。
- 他来到巴什基尔买地。这里的地更便宜,他一天之内所能到达的最远点,只要能够回到原地,他所经过的面积都属于他。这时,他所需要的土地,就不再是他的生计所需,甚至也不是他维持小康的必要,而是满足他越来越膨胀的贪欲。耗尽生理的能量以后,他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土地。但是,他却死了。
作者的笔墨,完全用来描写欲望逐步膨胀的过程。这种欲望,起初是为了维持生计的实用目的。在达到足够的保障以后,虽然也曾有过满足的感觉,但是贪欲却无休无止地膨胀,以超越生计需求为特点,直到贪欲极端膨胀,终于摧毁了生命。
这情节的主人翁是一个人,但是这种心理却不是个人的,而是代表普遍的人性。作者描述贪欲膨胀的递增,并没有引起多少矛盾,没有让任何一个亲近的人与之发生矛盾而拉开心理距离,因而,并没有显示出不同人物各自不同个性的逻辑。这样,我们就有理由说,这不是小说,而是一篇寓言。
我们读过的《皇帝的新装》,和本文就有些相似。尽管《皇帝的新装》有众多人物,但是人物并没有个性。这一篇则更是如此。它揭示的,是人的贪欲永远没有止境。欲望本来是为了人类的生存而起,但欲望的膨胀却脱离了人类生存的基本目标,当它膨胀到极端,则导致对人类生存的危害。
这篇寓言最为精彩的地方,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作者的构思。一是他把这个主人公设计为一个贫苦农民,而不是一个富贵人士,其意旨就在于,导致人物死亡的贪欲,并不仅仅存在于富人心中,而且存在于穷苦人的心中。这是人类在心理上的共同弱点。二是他让这个农民的贪欲毫无障碍地实现。这就说明,作者的目的不在揭示贪欲造成的争夺、罪恶等方面。相反,一切贪欲,都是面向大自然,面向原始的、土地私有观念很薄弱的群体。在这样的构思中,贪欲没有引起矛盾,一方面人有贪欲,一方面自然却没有。这样,主题就单纯化了,这就有利于揭示人类心灵普遍存在的、而不是社会阶层之间不同的贪欲。作者的笔力集中在拥有了比维持生计多十倍的土地之后,心理有了这样的变化:
即使在这里生活他也不满足。他想种更多的麦子,但是苦于自己的土地太少。
“如果这些土地都属于我,该有多好啊。”帕霍姆想。
从无可厚非,到略显过分,再到导向贪婪的过程是渐进的,没有矛盾冲突。有了十倍于以往的土地,他又想得到“比现在多十倍的土地”。贪婪与进取之间,距离并不遥远。其间的渐变性,使人们不易觉察自己在从求生走向毁灭。
其次,这种邪恶的贪欲,并不是一下子就显出可恶、可笑、可悲的,而是有发展、变化、转化过程的。主人公原来也是善良的,在转化的过程中,有时也富有农民对土地的朴素热爱:
于是他也成了一个地主,耕种自己的土地,在自己的土地上晒干草,砍自己的树,在自己的牧场上放牛。当他去耕地或者察看庄稼、草地的长势时,心中充满了欢乐。那时生长的青草与盛开的鲜花在他看来都与众不同。
这是作者和读者都可以同情的地方。这种贪欲的丑恶成分在哪里呢?作者并没有刻意写他的贪婪导致对长工和家人的苛待或冷酷。作者要强调的,是只给自身带来致命损害的贪欲。这种恶,不是奴役他人的恶,而是一种自我奴役的恶。当他感觉到自己难以承受疲劳时,他有过思想矛盾。他不敢休息,他睡意沉沉,他自甘受罪。因为他想:“现在受一小时的罪可以换来一生的幸福。”在这过程中,他有过“太贪心”的自责,有过“疲劳而死的恐惧”“害怕死亡”,但是他并未适可而止。读者看到的结局是他没有走向幸福。与其说他死于疲劳,不如说他死于自己不可克制的贪婪。
文章在最后,对人类贪婪的悲剧,不是一味地批判揭露,而是流露出温和嘲讽的情调。作者所写巴什基尔人的买地规则,其实就是一种游戏。这种游戏的矛头是指向人内心的贪婪的。占有欲越大,既带来越多的土地,又带来越大的危机。其中隐藏着对贪婪者的嘲弄。作者如果仅仅是严峻的批判,则完全可以让这个过度贪婪的农民,最后回到原来的起点,彻底失败。但是,作者让他处于尴尬的两难之中。选择让他的“梦想”落实(走到了原来出发的地方)以后,获得了他所追求的土地。但是,作者又让他在获得胜利的时刻死去了。这样就构成了强烈的反差:一方面是广阔土地的获得,一方面是生命代价的付出,使得这样的获得变得毫无意义。当然,这个农民的家人可能因此而占有了这么多土地,但是,对于一个死去的人来说,这样大量的土地,其意义何在?作者用了这样几句话来表现:
他的仆人捡起那把铁锨,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把帕霍姆埋在了里面。帕霍姆最后需要的土地只有从头到脚六英尺那么一小块。
无限的占有欲和六英尺之地的反差,是如此巨大。死亡的巨大代价,使贪婪变得渺小而可笑。这样可笑的,甚至可以说有点黑色幽默的结尾,包含的意味是非常丰富的。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到作者所讽喻的,不仅仅是这样一个农民实际所需的有限和贪欲的无限,这个矛盾,正是人类心理的共同弱点。
《黑羊》:偷盗变成幸福的荒谬
《黑羊》也是一则寓言。这里的人物没有具体的国家、民族、时代,甚至连性别都没有。他们只有共同性,没有个性。正因为这样,可以看出它所表现和揭示的,不是人物的特殊命运,而是人类共性的某一个方面。这则寓言也不像一般的寓言那样以教人为善为主题,相反的是揭示了一个人人都偷的恶性循环。它最主要的特点是,人物和情节都是极端反常、极端荒谬的。
要读懂这篇寓言,就要抓住“荒谬”的特点。
荒谬的第一个层次:首先是人人都偷,从习惯于互相偷窃,到只有互相偷窃才能维持生存的秩序。其次是大家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没有富人,也没有穷人。荒谬到极点,同时也是正常到极点。大家都是贼了,大家就没有了贼的感觉。有一部分人偷盗,用正常理性看来,是道德堕落,可是大家都偷,还是互相偷,就没有了被偷与偷的矛盾。这个逻辑一面显得荒谬,一面又有道理,也就是荒谬而有理。
荒谬的第二个层次:正常的、诚实的、不偷的人,反而变成了不正常的人。原因是一人不偷,就造成另一个人不能偷。因为他的正常,却打破了此间的“正常”。他不偷,弄得别人没有了口粮。从正常逻辑来说,这是无理的。但是在这个特殊的环境里,又是符合逻辑的。这是第二个层次的歪而有理,可以说是歪理的第二次歪推。
荒谬的第三个层次:诚实人离开了家,让人去偷他家里的东西,但是自己不偷别人的东西。久而久之,没有被偷的人,就变得富了。而老是偷诚实人家的人,因为没有东西可偷,就变穷了。从表面上看,是符合这个环境里的现实,是有道理、符合逻辑的。但是,从实质来看,用这样的逻辑来解释穷人和富人的分化,又是荒谬的。
这歪理歪推的第三个层次,是一个很关键的层次。不过,这里的歪理似乎与之前的歪理有些不同。那就是从字面上看是歪的,但是从实质上来看,又是歪中有正。正在哪里呢?富人的财富,是从诚实人家里偷来的。这一点很深刻,至少代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观念:所谓偷财富,其实就是阶级剥削。
但寓言又并不是在图解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观念,他的观念和这个学派的阶级剥削的观念还有些不同。这就产生了第四个层次的荒谬:富人停止偷窃,雇佣穷人偷窃,造成富者愈富,穷者愈穷,两极分化。这同样是荒谬的,却又符合这个特殊环境的逻辑。这第四个层次的歪理歪推,仍然是歪中有正。不过歪和正的反差更加强烈了,歪得更加无理,正得更加深刻了。
第五个层次的荒谬:富人不能停止偷窃,一旦停止,就会变穷。于是雇佣穷人来看守财富,免除了被偷的可能,久而久之,人们就忘却了偷和被偷,只说富人和穷人。这是极其荒谬的,但是其中又蕴含着极其严酷的真理。作者唯恐读者不明白,最后又加上一句:
但他们个个都还是贼。
人人都是贼,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派的观念,而是卡尔维诺人性论的观念。在他看来,人的本性中,就有某种自私的本能。不仅富人如此,穷人也是如此。社会现实弄成这个样子,富人要负的责任应该比穷人多一点。因为正是他们雇佣了穷人去偷窃,又去看守他们的财富,使得穷人要偷也不可能了。整个情节很荒谬、很可笑,然而又十分深刻和严峻。可笑,令人感到些许幽默。而深刻,则令人感到冷峻。这是一种冷峻的幽默。这里似乎很难找到罪魁祸首,有的只是恶性循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有点黑色幽默。
本文另外一个版本的结尾,在文字上和这个版本有些差异:
因此他们又雇了穷人中的最穷者来帮助他们看守财富,以免遭穷人行窃,这就意味着要建立警察局和监狱。
这就更加深刻了。深刻在把警察局和监狱的性质,定性为为富人服务的暴力工具。文章最后还有一句:
唯一诚实的只有那个诚实的人,但他不久便死了,是饿死的。
这里的意味更加深长,但也更加绝望了。世间唯一诚实的人死了,活在世上的都是贼,都是在相互欺骗的人们。这太可怕了,人性太黑暗了。
卡尔维诺是一个思想很深刻的作家,但是他的文章风格却是十分朴素的。在《黑羊》中,通篇都是简洁的叙述,连起码的描写都没有。但就凭着这样的叙述,却使得他的作品发出震撼人心的力量。
最后补充说明一点,文章的题目为什么叫《黑羊》。在英语中黑色代表邪恶,白色则象征善良。作为俚语,“黑羊”就是败家子,害群之马。一只黑色的羊,通常意味着给家人带来耻辱的成员。在卡尔维诺笔下,黑羊不再是少数对多数的危害,而是多数人皆如此,人性中普遍隐藏着恶的基因,真是令人恐怖。
《世间最美的坟墓》:对伟人宁静的敬意
读这篇文章,最重要的是要读懂“最美”这两个字。
什么叫做美,什么叫做最美,在阅读本文之前,我们本来有共同的理解。如果这篇文章所展示的,和我们所预期的一样,就表明作者没有什么特别的见解,那这篇文章就不能算是一篇好文章了。但通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们发现情况并不如此。
作者用了什么样的词语来描述“世间最美的坟墓”呢?
这只是一个长方形的土堆而已。
孤零零地躺在林阴里。
羊肠小路。
无人守护,无人管理。
在这之后,还特别提示,虽然“开满鲜花”,但是“没有十字架,没有墓碑”。还作了形容和渲染:
就像偶尔被发现的流浪汉,不为人知的士兵一般,不留名姓地被人埋葬了。
这就是美吗?这就是世间的最美吗?这在人们的一般感觉中,是不美的。那么作者强调的美是什么呢?仅有的对“几株大树”的描述:“高大挺拔、在初秋的风中微微摇动”,这两句,显然只是树的外形美,不是作者所要表现的美的重点。那么美的重点是什么呢?美的重点在于这是托尔斯泰自己种的,有文物价值的美。
但是,这并不深刻,在伟大人物的故居中,类似的植物也许并非个别。那么这几棵树的美何在?第一,这里蕴含着托尔斯泰童年幸福的想象(“许诺”)。第二,因为他从童年的想象中“获得了一个新的、更美好的启示”,后来他立意把自己埋葬于这样的树木之下,用这个代替了名人装饰奢华的坟墓。这就是说,这些树本身的美并不是很重要的,重要的是托尔斯泰的想象是美的,比一般坟墓上的树“更美”。
但这只是美的一个方面,还没有充分表现出“世间最美的”。最美的是什么呢?
保护列夫·托尔斯泰得以安息的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唯有人们的敬意。
托尔斯泰的想象的美,与人们对他的崇敬之美结合起来,才是最美。到这里,可以说是点了题,仅仅是这样,还只是正面的点题,还不够充分,接下来,作者从反面对之加以强化。这种敬意是美的,但它看不到摸不着,是在人们的心里的。这种敬意是不同凡响的:
而通常,人们却总是怀着好奇,去破坏伟人墓地的宁静。
好奇会破坏宁静,也就是说,好奇是不美的。从反面强化了之后,作者又回到正面强化:对托尔斯泰的敬重,只有宁静才是美的。宁静美在什么地方呢?
逼人的朴素禁锢住任何一种观赏的闲情,并且,不容许你大声说话。
大声说话会破坏宁静,是不美的,刚才已经强调过了。这种大声说话,是由什么样的心情引起的呢?是闲情。这种轻松观赏的心情,实际上是一种旅游的心情,或者说是看客的心情。但是,这里是“朴素的”,而且是“逼人的朴素”,没有什么可观赏。这里的朴素,居然是“逼人”的。也就是说,容不得你轻松地观赏,而是逼得你进入一种内心的、思考的境界:
你都想象不到,这个小小的、隆起的长方形包容着当代最伟大的人物当中的一个。
这里有对想象的冲击:一方面是“小小”的坟墓,一方面是“伟大”的人物。
然而,恰恰是不留姓名,比所有挖空心思置办的大理石和奢华装饰更扣人心弦。
透露出作家在美的观念方面的不同寻常。通常的坟墓,以堂皇的墓碑、豪华的装饰为美。而这里恰恰相反,以没有这些东西的朴素为美:
人们重新感到,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最后留下的、纪念碑式的朴素更打动人心的了。
明明是没有纪念碑,这里却说这样的朴素之美,像纪念碑一样。这是一种化无形之美为有形之美的形容。为什么说“最美”呢?因为一般世俗的美,大都是有形的,可以看得见摸得着,而这里所说的美,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这是一种平凡的精神境界的美。这暗合了老子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为了强调对托尔斯泰平凡美的赞美,作家最后采取了两种手法,一是用歌德、拿破仑、莎士比亚陵寝的华贵和托尔斯泰的朴素对比,二是用自己内心的抒情来渲染,用自己的内心的“庄严肃穆”“剧烈的震撼”和外界的无声相对比。
《狱中书简》:逆境中的生命诗情
红色经典是英雄主义的篇章。与平凡生命的美好不同,首先,它与理想的社会、理想的人格紧密相连;其次,无条件地牺牲自己的一切;最后,即使在面临生命危险的关头,也大义凛然,威武不屈。在人的精神品质中,这种英雄主义更具辉煌性。
《狱中书简》是红色经典散文中独树一帜的文章,它不但有崇高精神,而且还表现了女性革命家优美的心理,那就是对生命,不管是宏大的还是渺小的,哪怕是动物、植物的生命,都充满了热爱。即使在不自由的处境中,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仍然保持着这种对生命的珍惜感。
文章一开头,写自己在监狱中,却带着强烈的抒情,笔下流露着兴奋,洋溢着激情。要知道,这时她在牢狱中是孤独的,但是文章却用书简的形式,用第二人称,展开了心灵的对话。“你知道我现在在哪儿”,既有现场感,又便于超越空间自由地想象,这种激情对话的氛围,一直持续到本文最后一句,作了呼应:“啊,但愿你在这里……”这个“你”既是那个具体的“宋儒莎”,又是读者,这样就成功地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一般读者可能会觉得,文章中有花园、灌木、花朵,哪里像是坐牢啊。看了后面“六点钟,我又像平常一样给关进去了”就会明白,这只是为时极短的“放风”。就是在这短暂的放风期间,她居然展开这么激情洋溢的思绪和华彩的想象,根本没有把失去自由的监狱当一回事。
激情洋溢,自然会产生“一切景语皆情语”的倾向。
而卢森堡的情语至少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她的情感相当独特。在一般人笔下,失去自由,免不了产生沮丧、愤懑,把这样的情感投射到周围的树木花草上去,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在卢森堡的笔下,周围的植物,不但没有一点沮丧感,更反倒生机勃勃,充满了生命的安详感:
宋儒莎,你知道我现在在哪儿,我在哪儿给你写这封信吗?在花园里!我把一张小桌子搬到外边来,很隐蔽地坐在绿森森的灌木丛中。我的右边是丁香般芬芳的黄醋栗树,左边是一簇矮矮的女贞,在我头顶上,一棵尖叶的枫树和一棵亭亭玉立的小栗树彼此交搭着它们宽大的绿油油的手掌,在我前面是一棵枝叶扶疏的肃穆而慈祥的白杨,它徐缓地摆动着它那白色的叶子,沙沙作响。
这哪里像在做监牢?沉溺于监牢的严峻感,就不可能对大自然有这样专注,这样珍惜。这说明在她内心深处,并不把坐监牢当作什么了不得的事,她相当安详地专注着上下左右的花草树木,一切都很美,很有诗意。她所凭借的不仅仅是语言的华彩,而且还直接写到她的感觉:
淡淡的叶影和一圈圈闪闪的阳光在我正写字的信笺上舞动,从雨水润湿的树叶上时而有水珠滴在我的脸上和手上。
有了脸上和手上的感觉,现场感才更加真切。
她所在的监狱,虽然比我们想象的要文明得多,但是毕竟还是监狱,她笔下多多少少还是透露出监狱特有的阴郁,如监狱教堂正在做礼拜,“低沉的木管风琴声隐约地传出来”。如果作者心情阴郁,那么音乐低沉的性质就可能被渲染、强调,化为文章主导意象的基本格调。但是作者没有这样做,相反,这种低沉的琴声被弱化了,“给树木的飒飒声和小鸟的愉快的合唱声盖住了”。这是在文章中第一次出现小鸟的歌声,在作者的感觉中,小鸟是什么样的性质呢?
这些小鸟今天都非常愉快;从远处传来杜鹃的啼声。这多美,我多么幸福,人们几乎感到有些仲夏的气息了——夏季的丰满茂盛和生命的沉醉。
这里的关键词是“愉快”“幸福”“生命的沉醉”,作者说是“人们”感到的,实际上是她自己感到的。牢狱,甚至是死亡,也改变不了她对“生命的沉醉”和“幸福”感。作为一个革命家,她的崇高的激情完全超越了可能到来的危亡。
按“一切景语皆情语”的说法,抒情最起码的办法就是用自己的感情去同化景物。但是,她并没有立即把周围的景物崇高化。在接下来的好几段中,自然现象,树木花草,是平凡的。她似乎用更多的篇幅强调了景观的平凡。在本文中,作者似乎相当偏爱鸟的歌唱,以致不嫌重复地提到。第一次是不知名的“小鸟”,第二次是“杜鹃”,第三次是“小鸫鸟”,第四次是“燕子”。每一种歌声的性质,不外乎是“嘹亮”,表现了生命的“愉快”,但这种生命是“小小的”,甚至是“不知名”的。不过在平凡的生命里,有一种“沉醉”的感觉。“沉醉”于平凡的生命,就是文章的基调。这种“平凡”有双重意义:一,她所关注的生命现象本身是极其平凡的。二,她又以普通人的敏感流露出对生命的无限珍惜。鸟的鸣啭,燕子的飞掠是平凡的,使她激动不已,垂死的大蝴蝶复苏,柔荑花的飘飞,都使她感到“生命的火焰跳动”。为平凡的生命而激动,把这种激动当作宝贵的情操来赋予诗意,用浓郁的抒情笔调加以渲染,显示了作者作为女性所特有的多情善感的气质。
但是,监狱毕竟是监狱,作者并没有回避阴郁的场景。而阴郁的背景也并不一定就会窒息热爱生命的激情。当天空变得“晦暗、苍白、阴霾”,雷声隆隆,作者笔下出现了夜莺的鸣啭。在这篇文章中,这是第五次出现鸟禽了,这一次和前几次有明显的不同:
在这阴森森的氛围中,蓦然间一只夜莺在我窗前的一株枫树上鸣啭起来!在雨中,在闪电中,在隆隆的雷声中,夜莺啼叫得像一只清脆的银铃,它歌唱得如醉如痴,它要压倒雷声,唱亮昏暗……它的歌声在那时而铅灰,时而艳紫的天空的烘托下像一道灿烂的银光在闪闪辉耀。
这是全文的高潮,是情绪的高潮,思想的高潮,也是笔法的高潮。夜莺在西方文学中,和小鸫鸟、燕子相比,更具有抒情内涵。夜莺以雄鸟在繁殖季节夜晚发出的悦耳动听的鸣声而著名,有时指男高音,在诗歌里常常和爱情联系在一起。而在这里,作者不再仅在感情的意义上使用它,而是在象征的意义上,强调其思想寓意。这个夜莺,不再单纯地具有平凡的、渺小的性质。对于夜莺,已经不再是平凡景观的描绘,而是理想的光华了。在现实生活中,隆隆雷声中一只夜莺的鸣叫,本来是微不足道的,作者却把它强化到可以“压倒雷声”“唱亮昏暗”的程度。夜莺已经不是自然界的平凡小鸟,而是作者对革命必胜信念的体现,成了革命者乐观主义的意象。这是情绪的高潮,也是思想的高潮,在这双重的高潮上,响起了崇高的、昂扬的、英雄主义的、大无畏的旋律。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大无畏带着女性特点。夜莺毕竟不是雄鹰,它的声音也不是号角,而是“清脆的银铃”,它的情致,不仅仅是外向的叱咤风云,而且是内向的“如痴如醉”。一种女性的细腻、纤巧、精致的感觉,渗透在本文全部意象系列之中。从有机的意象系列中,我们不仅看到革命家的女性特点,而且表现出她高度的诗学修养。
她曾经说过:“当街上还剩下一个革命者时,这个革命者一定是女人。”如果用在她身上,应该作些修改:“当卢森堡写出最后一篇书简时,这一篇肯定是带着女性气质的诗。”
《绞刑架下的报告》:面对法西斯暴力的微笑
《绞刑架下的报告》表现的是革命家视死如归的崇高精神,但是其个性却和卢森堡的女性诗人气质大不相同。这种差异不但表现在精神气质上,而且在语言风格上。差异就是个性,就是创造性,这正是学习的重点。
语言上,伏契克和卢森堡很不相同。卢森堡的文章,充满了丰富的形容和渲染,可以说是文采风流、激情洋溢,哪怕是非常不起眼的植物或者动物的生命现象,都要赞叹、激动一番,形容词语纷至沓来,滔滔不绝。而伏契克的语言文字却十分简洁,似乎惜墨如金。这也许可以理解为他长期作为新闻记者职业特点的流露。但是在本文中,伏契克所经受的空前惨烈的拷打,生命备受摧残,忍受非人的痛苦,如果要形容、渲染一番的话,也绝非难事。但伏契克始终行文简洁,干脆利落,给人以拒绝形容之感。这就不仅仅是文风的表现,而是一种精神状态的强调。那就是面对死亡和严刑的毫不在乎。即使躯体残损,在死亡的边缘之时,也是毫不动摇。他被纳粹殴打,脸上遭到第一拳,还有一句描写:“这一拳几乎要了我的命”,而后来就是:
接着就是第二拳,第三拳。
我早就料到了这一手。
类似的还有:
“坐好,不然我就要开枪了!”
“你开枪吧!”
代替枪弹的又是拳打脚踢。
……
一棍子打下来。两棍子。三棍子。
痛苦好像离他很遥远似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是神,没有普通人的疼痛感,而是他坚强地忍受着:
我感觉到了疼痛。五下,六下,七下,现在仿佛棍子直打进了脑髓。
棍子打进了脑髓,算是形容,但这是简洁明了的提示,虽然疼痛,但他在数数,这就是说,打多少一个样。这不是不可思议吗?不,这表现了他非凡的忍受力:
现在我又能够比较安静地计算抽打的次数了。我唯一感觉得到的疼痛,是从那咬烂了的嘴唇上来的。
所有这些形容痛苦的词语都是十分简短的,只有一个细节(“咬烂了的嘴唇”),是从效果上暗示了殴打之惨烈,在这之前殴打的残酷已经令作者连疼痛的感受都麻木了。
有人又把手枪对准我,我觉得好笑。
从这样的语言中,我们感到了作者追求的不但是对疼痛感的克制,而且是精神的优越。生死置之度外,就无所畏惧了。文中反复提起“死神却迟迟不来”“可是我还没有死去”,都集中到一点:视死如归,在死神面前,不但毫无畏惧,而且心情平静。这种平静,不仅仅在上述文字中加以含蓄的暗示,而且在关键时刻加以正面的书写:
濒临死亡本来是沉重的,但这次我竟毫无沉重之感,它轻得像一根羽毛,只要呼出一口气,一切就都完结了。
诚如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所说,人生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对人只有一次。人生最大的恐惧就是死亡,最严重的威胁就是,生命一旦结束,就是永远的、不可逆的。一切恐惧的根本源头就是死亡。一旦对死亡都不恐惧,就能够平静地面对一切苦难,横下一条心,大不了就是如此,就轻松了。至少,死亡比遭受严刑拷打要轻松。凭着这样一种感觉,就进入一种英雄的、崇高的精神境界。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没有感情。伏契克《绞刑架下的报告》之所以动人,不是因为他把死亡不当一回事。他不当一回事的是自己的死亡,他把自己同胞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在文章的开头,他站在闯进来的敌人背后,本可以开枪逃命,免受苦刑,但是这样一来,他的同志却免不了要死于非命。他无私地选择了自我牺牲以忍受苦刑。这种选择是理性的,但并不意味着他是无情的,他的妻子被带进来了以后,他的感觉就不一样了:“我舔了舔血迹,不想让她看见……这未免有点幼稚,因为我满脸都在流血,连指尖也在滴血。”特别是:
他们把她带走了。我尽力用最快乐的目光向她告别。也许这目光一点也不快乐。我不知道。
这是一个能够忍受非人折磨的人,对自己的亲人也满怀深情。在这样的境况下,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苦难,把照顾妻子的感情放在第一位,即使实际上做不到,还是想要努力而为。
作者并没有把自己写成一个超人,他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的力量都是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上。所以在文章中一次又一次地插入一些看来是与苦刑、事件的逻辑无关的片断:
收音机播出午夜时刻的信号。咖啡馆关门了,最后的顾客回家了,情人们还流连在门前难分难舍。
……
一点钟。最后的一辆电车回厂了,街上空无人迹,收音机向它最忠实的听众敬祝晚安。
……
三点钟。清晨从四郊进入城市,菜贩向集市走来,清道夫们打扫街道。
……
五点,六点,七点,十点,中午了,工人们上工又下工,孩子们上学又放学,商店里做着买卖,家里烧着饭……
所有这一切都好像是流水账,是普通百姓和平的生活,用罗列现象的文字来写这些东西,不是显得很繁琐吗?作者所追求的显然是提示他一刻也没有忘记,在关切着自己同胞的平凡生活。普通人的生活是美好的,自己的牺牲和受难就是为了他们这样平凡的日子。让老百姓过上这样普普通通的日子,就是他的信念。这样的信念,给了他以忍受的毅力,这种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致于他在这样受虐的情况下,还能够对肉体的折磨和死亡发出嘲弄:
一棍子打下来。两棍子。三棍子。我用得着数数吗?朋友,你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未必用得着这个统计数字。
……
拷打一阵之后是泼凉水,接着又是一阵拷打,又是:“说,说,说!”可是我还没有死去。妈妈、爸爸,你们为什么把我养得这样结实啊?
对于拷打竟如此嘲讽,对于死亡和痛苦如此蔑视,充分表现了他的英雄气概,但是话语是调皮的,其中还有乐观的心态。这种乐观的特点是反讽,和卢森堡的抒情相比,最大的不同是他的冷峻,在反讽、幽默的时候是冷峻的,在和敌人在思想上较量时更是冷峻的。当敌人要他“放聪明点”的时候,他这样写:
专门的词汇!“放聪明点”的意思就是背叛。
我可不聪明。
在如此危难的形势下,还在反讽。“放聪明点”,一般的理解是为你考虑,而作者深邃的洞察,却是宣判理想生命的死刑。如此复杂的内涵,所用的语句是如此简洁,如此明快,这里有英雄的坚定和清醒,在坚定和清醒中,流露着不抱任何幻想的冷峻。伏契克当然有感情,也不是不会抒情,但他情感的流露带着反讽的色彩。这就是开头和结尾互相呼应的话语:
还差五分就要敲十点了。这是一九四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一个美丽而温润的春夜。
这句话到了最后又重复了一下:
还差五分就要敲十点钟了。一九四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个美丽而温润的春夜。
按通常的写法,这样的句子是要引起疑问的。首先,这不是与通篇的悲剧情境不太相合吗?明明是英雄面临悲壮的牺牲,这样的夜晚应该是阴郁、恐怖的,怎么会是“美丽而温润的”呢?其次,既然开头已经写过了,为什么到了最后又来重复一下呢?这就说明这句有特殊的功能。这是一种反衬,正是为了在这样美好而宜人的夜晚,同胞们能够和平地生活,享受生命的美好和温润,英雄才慷慨赴义,奉献出自己美好的生命。
英雄对死亡并非没有感觉,并不是对一切没有感情,正因为他对同胞有太深的情感,才这样义无反顾牺牲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也并不是没有痛苦,只不过不是一般的肌肤之痛,而是为人民受难而感到深沉的痛苦。在这一点上,他和纳粹的行为构成了反差。当护士问他什么地方痛时,他的感觉是:
这时我感觉到我的全部疼痛是在心上。
但是纳粹分子说:
你没有心。
作为一个被折磨得昏昏沉沉、几乎失去感觉的人,这时却十分清醒起来:
“呵,我有心的。”我说。我因为还有足够的力量来捍卫自己的心,而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自豪。
这才是文章最关键的词语,或许也可以说是文章的点题之句。虽然在肉体上被折磨,生命危在旦夕,但精神上却拥有优势,一个感觉不到痛苦的人,居然感到了自豪。英雄主义的思想基础,在这里已经十分鲜明了。这不是一个没有感觉的人,而是一个有感觉、有感情、有思想、有信念、有意志的人。在遭受生死考验的时候,不但能够抒情,而且还把他的幽默和冷峻感表现得淋漓尽致。
同样是怀抱理想的革命家,同样是视死如归的人,同样是对生命怀着高度热情的人,同样是具有高度文学修养的人,他的个性,他的文字,他感知苦难的表达风格却和卢森堡迥然有别。
《父母的心》:在亲情与饥饿之间别无选择的选择
这篇文章里,作者好像有意回避直接表述感情,全文除了开头在甲板上有一点有限人物的衣着和场景的描写以外,几乎没有渲染,基本上只是一些简洁的叙述。
造成这种简洁的原因在于,描写被压缩到最小的限度。开头还有一点交代性质的描写,到了故事发生以后,就连起码的描写都没有了。剩下的就都是对话。对于处在感情大起大落中的父母,连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表情、动作、语调等外在描写一概没有,细节越是到关键之处,就越是简洁,用词越俭省。例如,穷人父母第一次和卖掉的孩子分手的时候,这本来是可以大幅度抒情的,作者只用了这样几个词语:“眼含热泪,难舍难分”。后来提出要用二儿子换回大孩子的时候,只用了“牵了五岁的二儿子的手,无精打采”几个字。在母亲用三女儿来换二儿子的时候,更是直截了当,只写她“很不好意思”。在富人眼中看来,也只是“失魂落魄”。究竟如何失魂落魄,作者可能觉得,与其去详细描写,还不如让读者自己去想象。最后一次,干脆把小女孩要了回去,作者的形容,也只有“痛哭失声”。这好像有点陈词滥调,有点抽象,似乎缺乏形象的可感性。但统观全文,作者的用力全不在于形容,而在于故事的结构,统一的目的,蕴含着对比。
故事的叙述者不动声色地把父母亲的活动,包括如何商议出让孩子,如何一再提出调换出让的孩子的盘算,全都放在了幕后,只让读者看到他们向贵妇人讲述自己要求调换的理由。而他们在幕后决策的背景和表情动作一概省略。只用后来的叙述让读者去想象。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本文就不会这样简短了。
然而,全文却并不因如此简略而缺乏动人的感染力。原因在于,作者把全部功夫都用在了对话当中。这对父母的感情,虽然没有直接写出来,但是对话却充满了潜在量,读者不难从对话的空白中,想象出这对父母的情感震荡。
对话之妙在于,为了表现“父母之心是多么伟大”,这是文章开头就声明了的,但是,文章的主要篇幅却是描述伟大的父母是如何出卖孩子的。如果从概念出发,既然父母之爱是伟大的,一开始就拒绝富人妇女的要求不是更干脆吗?但那样一来,就显得太过简单。因为这一对父母处在一种极其困难的境地:无力抚养子女。突然来了这样一个机遇,既可以让孩子过上富贵的生活,又可以继承财主的家业,日后的富贵是毫无疑问的。于是父母答应转让自己的儿子给富人妇女。
全部对话表明,这种考虑是经过夫妻两个商议的,并非轻率之举,后来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悔。这说明起初答应只是一时的、不得已的决定, 但是这种决定却经不住时间的考验。一旦真正离开了自己的骨肉,理性的决策就顶不住感情的折磨了。所有这一切,读者可以从父母二人的对话中感觉得到。但父母三番五次地反悔,至少是在最后不得不老老实实承认割舍不了骨肉以前,都是把自己的真实意图掩盖起来的。
孩子的父母总是用种种借口,声称不是自己后悔、舍不得,而是考虑到其他的因素。把老大给别人,是因为次序不对;老二很像婆婆,对不起婆婆。种种借口,不管编得多么头头是道,读者却越来越感到难以成立,很笨拙,欲盖弥彰。越是明显的笨拙,越是感到父母的感情深厚。更可爱的是,就父母亲本身来说,他们的种种借口,努力编得似乎天衣无缝,与其说是要骗过富人,不如说要骗过自己。从读者角度来说,理由越是不充分,越有漏洞,就越能看出父母的爱子心切。花样一变再变,却是欲盖弥彰,最后连起码的面子都没有顾及了。干脆承认自己是割舍不了,宁愿饿死,也不愿骨肉分离。这样动人的效果,就是由全文的层层透底构成的。
《金色花》:“坏孩子”的母爱
《金色花》是一首散文诗。也就是说,形式上它是散文的,而在实质上,它是诗的。一眼可以看得出来,这里没有采用现代诗歌的分行形式,而是采用了散文的连行形式。但是它的艺术方法却不是散文的。因为它明显不是散文式的写实,而是想象的诗化特点。
读者想来不难辨析,关于读过的亲情散文,许多都是写实的,所写的人物、景物,都是特殊的,有名有姓的,有时间地点标志的。而泰戈尔的诗里,这个孩子和母亲,没有姓名,也没有具体地点。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亲子之爱。
人物形象、时间、空间的概括性,是诗的特点,正是因为它是概括的,所以它是想象的,是诗人想象化、情感化了的表现。想象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变异,也就是把表现对象变异为自己假定的意象。有了变异的意象,才可能有寄托情感并加以美化的充分自由。
懂得了这一点,才能理解为什么这首散文诗一上来就把自己变成了一朵“金色花”,因为金色花提供了一种美好的意象。这种意象所要表达的是孩子对母亲的美好感情。花的美好和感情的美好是一致的。
寄托在金色花这个意象中的,如果仅仅是一般化了的孩子感情,那也可能是模式化的。泰戈尔这首诗的生命在于,这是一个把自己形容成为母亲的花朵的调皮孩子。之所以要变成花朵,不仅是为了变得美好,而且是为了和母亲开玩笑,让母亲找不到它,而它自己却能看到母亲在工作。就是这种调皮,也是美化了的。例如金色花开放了花瓣,默默地笑着,看母亲工作。其次,亲情的美好,还从花瓣的香气上表现出来。母亲闻到了花瓣的香气,但不知道是来自孩子身上。
这种调皮的进一步发展,变为对母亲阅读的干扰:用影子去干扰她阅读诗行。这种干扰,无疑是一种美好的调皮,显示了亲子之间的独特亲密。当孩子出现在母亲面前的时候,母亲对他的疼爱,并没有用亲密的语言来表现,而是用表面上责骂的语言:
“你到哪里去了,你这坏孩子?”
责骂的语言不但没有任何责骂的意味,相反却显示出更加亲密的感情。这个“坏”字用得相当好。这是作者对语词在特殊语境中的潜在能量的一种发现。如果不是这样,把“坏孩子”改成“好孩子”,反倒煞风景了。
而孩子却并不因为母亲的责难而感到害怕,相反更加调皮起来:
“我不告诉你。”
这比之“告诉你吧,亲爱的妈妈”,不知要好多少倍,因为调皮增加了亲密之感。
关键词语超越了字典语义,在具体语境中产生特殊意蕴,和人物的心灵有一种奇妙的联系,在这里可以进一步体会。这首诗写的虽然是想象的意象,其中有一些细节的特点,显然与我们民族的习俗不同(例如母亲读印度史诗,做祷告),但这样的景象,这样的情感,几乎每一个孩子都曾经体验过。
这是文学感染的一个奥秘,它内在的情愫,总是具有唤醒人类心灵记忆的功能。文学形象不管多么普遍,总是能唤醒特殊的心灵经验,不管多么特殊,总是能让广大读者得到感动。
《辛劳的蚂蚁》:对蚂蚁“辛劳”的反讽
南帆的《蚂蚁》揭示的是:蚂蚁自以为幸福无比的生活,在居高临下的人看来,是十分不可靠的,就在它得到一点食物乐不可支时,致它毁灭的危机随时可能爆发。这里的蚂蚁,显然是南帆充满理性智慧的心灵反照。马克·吐温的这篇《辛劳的蚂蚁》显然是另外一种心灵的反照。
这个美国作家笔下的蚂蚁,另有一种针对性。他指出,对于蚂蚁,在人们的头脑中有一种现成的共识,就是十分辛劳。本文的题目就是《辛劳的蚂蚁》,如果和世俗的共识完全一致,作者就没有必要写这篇文章了。对于蚂蚁的辛劳,已经有了那么多的文章和寓言,作者之所以要写蚂蚁,就是因为发现了世俗之见中包含着许多谬误。蚂蚁并不像天主教学校的教科书里所写的那样整日辛劳,“为冬天储存什么食粮”。如果作者把自己的任务仅仅规定为纠正这一点误解,当然也是可以写成文章的,但那将是科学小品。本文的全部趣味,并不严格地遵循客观观察,与科学普及小品相异。
作者从一开始,就带着和常识唱反调的特点,号称观察后得出的判断都相当极端:“我好像始终没发现一个活蚂蚁比一个死了的更具有些微理性”,接着就把蚂蚁说成“欺世盗名之徒”。虽然在表面上,他摆出了一副具体分析的姿态,承认蚂蚁是辛劳的,还声明他指的是普通的蚂蚁,排除了特别神奇的蚂蚁。这好像很讲究全面分析,绝不以偏概全。但他的主旨恰恰是,指出这种世界上最卖力的动物又是世界上最愚蠢的动物。它的辛劳,它的卖力,它的顽强,都毫无意义。它搬运远远越过它体重的东西,并不是为了储存到自己的窝里。它们只是为搬运而搬运,没有目的,没有成效,但是坚持搬运不止。
显然,作者用尽一切笔墨都在强调蚂蚁的愚蠢。光是揭露蚂蚁的愚蠢,可能还是一篇很严肃的科学小品。不过,全文风格并不客观冷静,充满了轻松、诙谐及幽默感。蚂蚁的无效劳动,虽然是愚蠢的,但并不是可恶的,也不是可恨的,而是在可笑中带着可爱。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文章强调了蚂蚁辛劳和徒劳之间显而易见的荒谬。
文章前面写一只蚂蚁搬运的东西是很沉重的,比它的躯体大六倍。后面的一只,马克·吐温用很通俗的比喻这样形容:在二十分钟内所从事的劳动,其分量相当于一个人将两匹各重八百磅的马绑在一起,扛着它们越过一千八百英尺的光滑的大圆石,攀登了一座像尼亚加拉河上的悬崖顶。再从那里跳下去,登上三座塔尖,每座塔高一百二十英尺,然后卸下两匹马放在一个毫无掩蔽的地方,也不用人看守着,就一径走开,又去干另一件莫名其妙的傻事。如此辛劳并不是为了储藏食物,完全是“白白浪费”。而搬运的方向,又和蚂蚁的窝背道而驰。搬运的方法,又是极其笨拙的。
可是蚂蚁又十分执着。遇到障碍,如卵石,它不是绕过去,而是倒退着向上把东西往上“拽”。在艰难攀登之中,又是“扯”,又是“拉”,又是“拖”,又是“掀”,又是“爬”,又是“攀”,总之是反复地、顽强地折腾。作者用了这么多的动词来强调它的愚蠢还不过瘾,又来了一个总结性的比喻:
它做这样聪明的事,有如我背着一袋面粉从海德堡去巴黎,却绕道攀登施特拉斯堡的尖塔一样。它爬到了上面,发现那地方不对头,于是它随便浏览了一下风景,接着,或者是爬了下来,或者要滚了下去。然后再一次出发——这一次仍像往常一样,又朝一个新的方向走去。
这个比喻以显而易见的荒谬,把蚂蚁的笨拙表现得淋漓尽致。但是,读者感到的仅仅是蚂蚁的笨拙吗?仅仅是蚂蚁的弱智吗?好像不完全。在蚂蚁的笨拙中,似乎并不完全可笑、可悲、可怜、可恶、可恨,其中还有一点可叹、可爱、可欣赏的成分。为什么呢?因为它十分认真、十分执着、十分投入、十分顽强、十分天真,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地完成着自己的任务。它的这份执着、真诚和它的笨拙、专注形成了反差,构成了荒谬,隐含着作者的优越和宽容,引发了读者的同情和会心的微笑。
这种对荒谬的同情和宽容,是幽默感的特点,但是幽默感是有分寸的。愚蠢行为往往是有害的,马克·吐温在这里,却把害处限定在对蚂蚁自身,后果并不严重,就有了喜剧性。如果后果严重了,如蚂蚁跌断腿送了老命,污染了环境,毒死了人,就不是幽默,而是悲剧了。既没有严重的后果,又愚蠢得十分执着,就比较可笑和可爱。这种执着,达到一种忘我的执着。马克·吐温笔下的同情显然并不限于蚂蚁,而且隐隐透露出人的心理特点:“它气愤地跳起来,踢去衣服上的尘土,向手上啐一口,恶狠狠地揪住它的捕获物……把它向前推,然后又掉转了屁股。”这显然超越了蚂蚁的行为,是对某种傻里傻气的人的调侃了。在这一点上,马克·吐温很舍得用笔墨:
这时候它拭去脑门子上的汗,揉了揉胳膊和腿,然后,仍像以前那样狂奔疾走,又漫无目标地赶它的路去了。它穿过许多曲曲弯弯的地方,后来又碰上了原先的捕获物。它已经忘了以前曾经见过的这玩意儿。它四面望了望,看哪一条是不通往自己穴里的路,然后抓住了它捕获的东西,沿那条路出发。它重复了原先那些雷同的经历,最后它停下来休息。
从这里,我们是不是感到了舞台上喜剧角色的某些特点,十分笨拙,又十分天真,傻乎乎、死心眼,一错再错,“死不悔改”?这种傻劲,不但表现在自我折腾上,而且表现在同类的交往中。两只蚂蚁合作搬运,但方向却相反。就是商量讨论,也无济于事,结果是“上了火”,互相埋怨、责备、打架,“揪成一团”“咬对方的下巴”“在地上打滚”,两只都受了伤,但是没有产生仇恨,很快又言归于好,这就显出善良了。蚂蚁的善良,也显出了马克·吐温的善良,他不让蚂蚁有一点邪恶。接着蚂蚁又像原先那样“痴呆”地工作。结果仍然是一事无成,汗流浃背的蚂蚁们,终于分道扬镳。
马克·吐温反对把蚂蚁神圣化,他把蚂蚁写得很不堪。没有判断力,不能分辨好吃的和不好吃的。“它那装模作样的勤劳,只能说明它是爱好虚荣”“显而易见的骗徒”,在生物学上,这一切是不是有充分的根据,已经不重要了。马克·吐温实际上是借题发挥,他要表现的完全是对人的讽喻。这种讽喻,令人想起那些做着蠢事又专心致志、自我折腾又洋洋自得的人。这样的精神状态,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蚂蚁的,甚至也不是某些智力低下的人们的,而是包括马克·吐温在内的,人类共同的弱点。这种弱点,不仅是可笑的,而且是可爱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样的文章,以幽默的笑开阔人的心胸,超越单纯的实用理性,从审美的情感价值来看待人,不但能够欣赏人的优点,而且对人的缺点、毛病、愚蠢也能够欣赏。换一个角度,不从正剧的角度,而是从喜剧的角度,从幽默的视觉来看,人在愚蠢的时候固然是可笑的,但是同时也是可爱的。笑是人与人之间心灵最短的距离,在笑声中,你和看来是愚蠢的人就缩短了心灵的距离,那些在犯错误的,做坏事的,就显出了好玩的一面。喜剧小品演员陈佩斯、赵本山、黄宏、宋丹丹,为什么会得到举国一致的宠爱呢?他们所演的都是些什么角色呢?为生育男孩子把自己折腾得无家可归的流浪夫妇,不高明的小偷,明明是一身痞气还要装英雄人物的人,反反复复卖假货骗人的人,但在喜剧小品中,他们并不显得有多么可恨、可恶,观众暂时从政策法律的角度超脱出来,不是把他们仅仅当作政策法律惩罚的对象,而是为自己情感所困扰的人,人们被他们逗得开心无比,感到他们好玩、有趣,甚至怪可爱的。他们心劳日拙,徒劳地自我美化,为自己的鬼点子而自鸣得意,明明笨拙得要命却自作聪明。在微笑中,人们会联想起周围的人和自己类似的可笑和可爱的经历。
艺术的审美价值就是心灵的解放,人生充满了愚蠢和徒劳。我们在笑他们的时候,从他们的善良和邪恶中,感到人类普遍存在的某种弱点。
《蜘蛛》:对异于人的经验的科学说明
这一篇也是写小动物的文章,但与前一篇不同,是比较客观地写蜘蛛,而不是借之来写人的。前一篇是文学性的散文,作者用独特的情感同化了对象,用人的心理来代替蚂蚁。这当然是不科学的,但却很艺术、很生动。《蜘蛛》则不同,虽然也用了许多情感性的话语,但对蜘蛛的描述,却是客观、科学的,至少没有为了审美情感牺牲太多的客观性。
文章开头的五个自然段,就和文学性散文的写法不同,不是抒情和描写,而是说明蜘蛛躯体的特点,其身体就是为了战斗,不但是为了和异类战斗,还是和它自己的同类。文章相当系统地说明:它的头覆盖着坚硬的甲胄,躯体裹着柔韧的皮壳,腿末的强壮可与龙爪相比,脚爪之长如同长矛,它的眼睛、嘴巴都带有武器的特点。
除了这身体以外,还有它织的网也具有武器的功能。作者用非常准确的语言,说明了蜘蛛织网的程序,先吐出汁液粘在墙上,然后拉出丝来,从墙的一端到另一端,接着把丝拉紧。如此这般,先是几条经线,再是几条纬线。而且说明每一端固定在墙上的线都有黏性,在破损的地方还以双线加固,“有时甚至织成六倍粗的丝线来加大网的强度”。这样的写法,与抒情性散文的写法最大的不同,就是对过程、性质、功能的表现不厌其烦。像“织成六倍粗的丝线来加大网的强度”这样带着准确数据的句子,是文学性散文所不取的。在马克·吐温的文章中,描写蚂蚁搬运的死蜘蛛,“其重量足抵蚂蚁的十倍”,所有这些都带着估计的性质,没有人会从数学的准确性考察其准确与否。如果这样的例子还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么,请看下面这段马克·吐温对蚂蚁运动不讲效率的搬运所作的比喻:
有如我们背一袋面粉从海德堡去巴黎,却绕道攀登斯特拉斯堡的尖塔一样。
一望而知,这是很夸张的,因为蚂蚁的爬行,充其量也不过是几公尺而已,从德国海德堡到巴黎是直线,而绕到斯特拉斯堡,多走的路则有上千公里,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这种文学的手法对调动读者的想象来说,很有冲击力。但对于科学性说明来说,是不恰当的。科学的数据与夸张无缘。在诗歌中表达感情的数字,都是靠不住的。例如“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为什么一万里下雪,只有一千里结冰,问这样的问题,是傻气的。但是在自然科学中,尤其是物候学中,就可以对李颀的“四月南风大麦黄,枣花未落桐阴长”加以考究,为什么四月大麦就发黄了?这是阴历和阳历的差异,还是唐时的气候和今天有不同?再说当代的枣花开在什么时候,是在黄河以北,还是在淮河以南?都是科学家思维精密所必不可少的。
思维精密,自然有它的好处,但是也有它的坏处,那就是越是精密和复杂,也就越是不生动。最精密的表述无过于数学、物理、化学的定律了,但最枯燥的也是这些定律。因而,如果这篇文章仅仅满足于此,它就是一篇追求精确的说明文,读者是不会有兴趣读下去的。但从下面的行文来看,文章又用了相当感性的描写,记叙了个人观察的经历,这样就不完全是说明文体,而是带上了形象的特点,这种二者结合的文体,通常叫做科学小品。科学小品的特点,就是允许用一些文学语言,带着某种形象性,甚至有些感情色彩来进行描述。但在根本性质上,它必须是客观的,以不违背科学的客观性为限度。
接下去作家就以记叙他个人的经历为主了。
他看到了蜘蛛织一张网要花三天工夫,这是很科学的。又发现另一只没有网的大蜘蛛前来霸占,两只蜘蛛之间发生了搏斗。这为读者提供了知识:并不是每一只蜘蛛都是自己织网的。如果光是这样交代一下,就不称其为科学小品了。作者在描述这种搏斗的时候,用了相当夸张的语言。诸如:“遭遇战”“侵略者”“胜利者”“战术”“堡垒”“休战”“战斗”“反败为胜”“俘虏”等。这些都是人类正规战争的术语,用在蜘蛛身上,显然是错位的。为什么没有影响文章的科学性呢?因为就事情本身(两只蜘蛛相斗)而言并不夸张,只是描述其细节的时候,用了夸张的语言,并没有改变事情的性质。特别是作家在这里,并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把讽喻的对象从虫子转移到人的心理,在这里作者引逗读者的,只限于人的外部世界(虫子),而不是人的内在情感。
文章用感性的乃至略带夸张的语言,表现蜘蛛之间残忍的争斗。但观察到蜘蛛网到黄蜂后,却没有当作美餐,作者的洞察是:蜘蛛“量力的原则”,对于不能制服的对手,就干脆释放,而且把破损了的网放弃。所有形象的,略带夸张的描写,都是为了这一点相当客观的发现服务的。吸引读者的主要不是作者的情感,而是作者对蜘蛛生存策略的发现。每一次发现,都是某种智慧的胜利。读者在这样的文章里所享受的,不同于文学性文体情感的审美,而是心智的聪慧。
作者带领着读者,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现。一只蜘蛛一次又一次地重新作网,它体内的资源并不是无穷无尽的,到一定的时候就枯竭了,它的生存就不再依靠网,而是依靠隐藏和突然袭击。有时则是依靠霸占其他蜘蛛的网。霸占和反霸占的斗争有时长达三天。这些细节有相当形象的描写,但这种描写完全服从于说明耗尽体内储存的蜘蛛生存策略。在文学与非文学的交织中,读者的兴味被调动起来,继续获得动物科学知识:蜘蛛善于保存体能,当苍蝇落入罗网时,它并不急于吞食,而是等待苍蝇挣扎到精疲力竭时才去捕获。其中所用的词语,如避免引起“苍蝇更大的惊惧”“俘虏奋力逃走”“耐心等待”“俘虏的无效挣扎”“精疲力竭”“玩弄于股掌”“胜利品”等,功能都不过使过程更为有趣。此外,用类似的手段,作者让读者逐渐得知:雄蜘蛛比雌蜘蛛体大,雌蜘蛛如何用网将卵包起,偶遇外侵,为了保护后代,不惜牺牲生命。小蜘蛛在长成以后自己织网,能够在三四天不得食物之时,还能继续长大。但是在老了以后,失去捕食能力,往往就死于饥饿。
所有这些知识,之所以有趣,就是因为它与人类的经验相异,对习惯于以自己的经验来想象生命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想象和智慧的开拓。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作者的用心,凡是与人类相异者均津津乐道,而不是像文学性散文那样把人类的感情赋予动物,作者的行文原则是:凡与人类相类者大抵省略了。
读文章,不但要注意其重点表述的地方,而且要想象出作者省略了的地方。这样才能化被动为主动。
《勇气》:故事背后的哲理
本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个部分,是对讲故事的美国伞兵的一般介绍。虽然这个部分非常简短,但如果从全文角度来衡量,似乎仍然有点多余。如果讲故事的人是这个故事的目击者,用他的视角去展开情景,那么这个人也许是比较重要的。但是后来故事的展开,并没有用上这个人物,这个人物的重要性,甚至必要性就降低了。
第二个部分,是故事本身。二战后期,在诺曼底登陆的美国伞兵,孤身陷落在敌人控制的土地上。急切中,向第一个遇到的法国农妇求救,请她把他藏起来。这个法国妇女第一次答应了这个请求,失去了丈夫。美国兵逃脱以后,碰巧又一次来到她的家,请求她隐藏,她第二次答应了。对这个女子的评价,无疑是一个大无畏的英雄。
在一般情况下,作者要精选一些细节,突出这个人物的特点,首先是外部的特点。但是,作者似乎并没有十分着意刻画的样子:
一位年约三十岁的法国女人开了门。她长得并不漂亮,不是笑容满面,但是她的眼光却善良而镇定。
从这里可以看出作者的风格,他似乎并不打算在外表上给这位女英雄以惊人的感觉。他似乎立意强调,这个做出崇高牺牲的女人,至少在外表上是很平凡、很普通的。不但第一印象如此,而且在语言上,也是很简朴的。她答应把美国伞兵藏匿起来,话说得很简洁,除了表达意向外,没有任何情感色彩:
“哦,当然啦!”
面临严峻的风险,做出重大决策,居然是这样简单。这里,可能考虑的原因,应该有三方面,第一,美国兵的法语水准有限,他只懂得几句寥寥可数的法语。法国女人听出来,他不可能听懂复杂的法语。第二,在那样紧急的情势下,不容许有反复的考虑。第三,这个妇女相当干脆和机敏,以敏捷的行动代替了语言。
这三点,究竟是哪一点比较切合这个妇女的实际呢?从美国伞兵第二次求救来看:
那位法国女人很快打开了门。她满脸苍白,泪眼模糊。
这些细节说明,她刚刚经历丧夫的悲痛,发现又是这个美国伞兵。
他们面对面地,站了也许一秒来钟。
这说明,这个美国伞兵在等她的决定,同时也表现这个妇女在进行思想斗争,这和第一次是有所不同的。第一次,没有任何思考的时间就答应了:“当然啦。”在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代价之后,她思考了一秒来钟。仅仅是一秒来钟,她就作出了决策。这时,作者忙里偷闲,似乎漫不经心地带了一句:
她没有向她丈夫的尸体看上一眼,一直看也不敢看他一下。
这说明,如果去看,某种深沉的悲痛就会妨碍她作出果断的决策。也许是作者不放心某些读者,对他这样含蓄的表述理解不透。于是,他把本来是无声的内心话语直接点明了:“她直直地注视着这个美国青年的眼睛,他的到来使她变成了寡妇,孩子们变成了孤儿。”但是从外部的有声世界来说,仍然是很简洁的对话:
“你愿意把我藏起来吗?”他问。
“哦,当然啦。快!”
答话只比第一次多了一个“快”字。
作出这样重大的决策,所用的话语却是这样简单。作者是有意把这个妇女的特点集中在行动上,而不是语言上。我们前面所说的几种可能中,她相当干脆、机敏,当机立断,习惯于以敏捷的行动代替语言,这一点有更大的可能。
本文的第三个组成部分是作者在文章末尾的评论。
故事结束了,文章本该收尾了,作者却发了一段相当长的议论。一般说,这样的议论是文章的一种点缀,大不了也就是卒章显志。应该比较简短,像在朱自清《春》和林斤澜《春风》里的一样,然而这里却相当长。它提供了对故事和主人公崭新的阐释,为本文增添了新高潮,不过不是情感的,而是思想的。
正是因为这样,这个本来是装饰性的部分,成了文章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
这种思想就是:故事里有两种勇敢,美国兵是抓住机遇的勇敢,而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妇女也是勇敢的。不过,除此之外,这个妇女还有一点和那个美国伞兵不同:
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这是有点令人感到突兀的,一个刚刚失去了丈夫的女人,怎么成了一个幸福的女人呢?从悲痛向幸福转化的条件,就是:
她懂得她信仰的是什么。
这就是说,只要是为了信仰,不管作出多么大的牺牲,都是幸福的。这里,表面上强调的是幸福,实际上显示了决定幸福的条件是信仰。
这里有深刻的哲理,这样的话语可以说是格言吗?格言的特点,就是有深邃的思想,语言又很精练。把人生的真谛,浓缩到一个或者两个句子之中。一般地说,成为格言,就不仅仅限于法国妇女这一个人,它所包含的就应该是所有的人,它在某种意义上,应该是一种规律。这样的格言,出自一位美国将领的评论。这种幸福感,是那位法国妇女的,还是这位将领的?如果仅仅是美国将领的,而不是法国妇女的,那么作为本文的总结,会不会给人以从外添加上去的感觉呢?这正是应该讨论的。
《奥斯维辛没有什么新闻》:没有新闻的新闻
作为新闻记者,面对“没有什么新闻”,那还能写些什么?写自己的感受和理解的话,就不是完全用事实来讲话的新闻性文章了。这里主要是作者主观的独特感受,这不是用事实来讲话,而是以事实来激发自己的感情。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文章基本上不是新闻性质的,而是文学性的散文。
本文主要表述的就是自己特殊的感受,主观的、个人化的东西。这里所有的事实都是旧的,然而感情是新的。看下面的细节:
一排排高大的白杨树长势喜人,在门前不远的草地上,还有儿童在嬉笑、打闹。
这是强调生命和欢乐,甚至是挡不住的:
在布热津卡,德国人撤退时破坏了的毒气室和焚尸炉的废墟上已长满了雏菊。
这是提示新生命的诞生,说明生命是不可战胜的。
要注意文章善于用细节说话,光说四百万人死在这里,如果只有这样的数字,就不会动人,有了“堆积得像小山似的头发,看到一堆堆婴孩的小鞋,看到一排排放着被窒息而死的人的尸体的砖房”,就让人毛骨悚然了。
在一座建筑物前,“导游推了推门,门锁上了。记者实在感激,不必入内了,但马上臊红了脸”,这里是文学手法。因为进去后面对的场景惨不忍睹,想逃避,这是人的表层思维。但因此而感到害羞,是人的深层思维,连目睹惨状的勇气都没有,这样一想就害羞了。
为什么在那么多惨状中,要突出一个女孩子的照片?“一个年轻姑娘,大约只有22岁,丰满可爱,满头金发。她温柔地微笑着,好像想起了什么甜蜜美妙的事情。究竟是什么念头在这个姑娘的脑海中闪过呢?她的形象在奥斯维辛挂满死难者照片的墙上留下的纪念又意味着什么呢?”在充满死亡的残酷景象的背景上,强调一个美丽的、可爱的、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生命被摧残,这是一种强烈对比,这是惨痛的悲剧,更显出生命的光彩、死亡的残忍。
这种手法在本文中反复运用。只有心灵敏感的人,在奥斯维辛看到儿童嬉戏、阳光灿烂、树木青青才会感到沉重。可以看出,作者是一个非常有文学修养和道德修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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